合格名单公布
参加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15日上传合格考生信息至“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系统”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在我校网站上查询:http://www.qztc.edu.cn/。
㈣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或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四、录取有关事项
㈠艺术类录取原则:采用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二及以后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92900(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qztc.edu.cn
招办邮箱:zhaosheng@qztc.edu.cn
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