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考试和录取
1.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2017年4月中旬通过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网予以公布,考生合格比例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取得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超过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6.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0270222、83403587、80270277
咨询网址:http://kwzs.jsnu.ed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
备注: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单独组织。我院不承认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