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正式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2016年起,我省中职学生将迎来学业水平测试。
初次测试对象
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组织机构
成立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
由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部门、行业企业、教研机构、职业院校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基础课程及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研究组。
由各市教研员及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人组成。
测试内容
学业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技能三部分。测试方法包括笔试、计算机考试、实际操作等。
(一)公共基础课程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课程(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等科目采取笔试形式,计算机应用基础科目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
(二)专业基础课程测试。主要包括各专业群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不同专业学生参加对应的专业基础课程综合测试。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等基础课程,根据需要列入专业基础课程综合测试范围。测试采取笔试形式。
(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包括各专业应掌握的专业基本技能。不同专业学生参加对应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途径有:与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考核鉴定相结合,认定相应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鉴定成绩;与技能大赛相结合,按技能大赛的级别及成绩评定等级;通过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进行技能测试。
时间安排
学业水平测试每年举行一次。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份第3周。
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上学期,每年11月份的第2周周六、周日开始进行。
成绩评定
所有测试均采用A、B、C、D等级制评定成绩,学生达到C级以上等级为合格。
原则上按成绩评定等级,85分以上定为A级,70—84.9分定为B级,60—69.9分定为C级,59.9分以下定为D级。
学生及毕业生均可申请多次参加测试,相同科目多次测试以最高等级计算。
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5年有效。
其他考试成绩转换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全国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或执业资格鉴定,并取得合格证书,可以根据证书的级别和鉴定成绩确定技能测试等级。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定为A级;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成绩“优”定为A级、“良”定为B级、“合格”定为C级;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定为A级。
在技能大赛中获奖,可以根据技能大赛级别和成绩确定技能测试等级。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可定为A级,在市级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优秀奖可定为B级。
参加计算机、英语、语文等社会考试,成绩转换办法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审核社会考试大纲后确定。
同时参加社会考试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以获得最高等级统计成绩。
制定大纲
指导委员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制订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各测试科目测试大纲。经省教育厅批准后颁布实施。
考试命题部门逐步建立各科目测试题库。
组织实施
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测试方案的制定、制卷和评卷等工作在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务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系统负责具体实施。
专业技能:市组织测试,省抽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