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公布2016年度我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各市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7〕2号),同意我市新增设38个本科专业(见附件)。
本次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38个本科专业,可自2017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未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各学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新增专业经费投入,规范新增专业教学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
2016年度经教育部备案和审批同意设置的本科专业名单附件.doc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