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与北京市201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是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办学层次为大学专科,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我校师资力量雄厚,专业覆盖文史、理工、体育、艺术各类。为适应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我校不断开拓新专业,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日益显示出综合性、适用性、开放式的办学特色。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脱产(学制2年)与业余(学制2.5年)两种。授课方式为面授。其中业余学习的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周六、日白天;脱产学习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白天。上课地点在西直门内南草厂22号,西城区大井胡同6号。
第四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2016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报名并参加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程序、考试科目和时间请登录www.bjeea.cn或 www.bjeea.edu.cn查询。艺术类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报名时间为9月8~12日,报名地点在西直门内南草厂22号511室,考试时间为 9月24日,加试科目:艺术类:素描、色彩(其中幼儿艺术教育:声乐、舞蹈);体育类:女:100米、仰卧起坐,男:100米、俯卧撑;费用100元,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以邮寄方式发送。
第六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记入总成绩。
第七条 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停止开班。已上线考生参加有计划剩余的学校的调剂录取。
第八条 按学校所属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专业、层次、学习形式不同,约为每人1284元~2750元/学期。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 我校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南草厂22号,邮政编码:100035
我校网址为:http://www.xcjkd.org/jkd/
咨询电话:66561209 66560080
举报电话:66560080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