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地点
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大庆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大兴安岭行署、荣成市九个考区。考生需按《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点设置区划表》(附10)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实施
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考院领导下,由市(行署)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由省招考院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全部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务管理办法按照《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发)执行。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评卷环节
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试行)》。
(七)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18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