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自学考试 - 全国自考 - 陕西自考 - 正文

2016下半年陕西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通知

来源: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6-11-9 10:46:26

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主考院校:

现就2016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时限

序号
 日  期
 事  项
 
1
 12月10日—30日
 考生网上申报。
 
2
 2017年1月30日之前

具体时间由各市(区)自定
 (1)考生向本人考籍所在市(区)考办报送有关证明

材料;

(2)市(区)考办通过考籍管理系统,采集考生毕业证书照片(见备注);

(3)市(区)考办审核。
 
3
 2月27日—3月24日
 (1)省考办审定;

(2)主考院校印署。
 

备注: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数字化图像规格为480*640ppi,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数字化图像文件应符合JPEG2000压缩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照片文件大小在20KB-40KB之间,不得超过40KB。

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核办理工作中的前置学历核查登记表六

 

二、网上申报

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完成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的考生,请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详细浏览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免考细则和毕业证书申办须知以及注意事项,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完成申报程序。

三、审核要求

审核办理毕业证书工作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自学考试的质量和考生的切身利益。办证审核工作由市(区)考办负责,省考办予以指导和抽查。

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完善并落实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申报考生档案材料和基本信息的审查工作。如果在后续证书审定中发现有不合格考生,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由市(区)考办负责向考生解释和处理。

1.自然信息审查:包括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士兵证号,军、警官证号)、准考证号、民族、户籍(农业或城镇)、政治面貌等。

比对考生考试期间的照片与申办毕业证书的照片。

对考试期间使用姓名不一致或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年月日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考生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必须有照片并加盖考生单位和公安部门的骑缝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身份证号码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考生,不需出具证明,以新身份证为准。

2.考试课程审查: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全部合格。

考试课程以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对于剩余的旧专业课,按省上相关文件规定顶替相应的新课程。

因专业停考而产生的课程替代问题,按《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和主考院校有关处理意见执行。

3.课程免考审查:严格执行《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按要求审核考生提交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批表》,并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连同免考证明材料原件一并装入考生档案。对考生所提供的免考材料须进行严格、细致的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在免考核查登记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上予以登记,同时,审核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交省考试管理中心考籍处归档备查。

4.违纪考生审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

5.本科层次审查: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完成全部规定的考试科目,并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经审核人员签字、市(区)考办盖章后装入考生档案。

市(区)考办审核时,依据《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进行核查。

2002年以前(含2002年)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同样依据《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进行核查,并在前置学历登记表(附件6)上予以登记(含电子版),审核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市(区)考办盖章,交省考试管理中心考籍处归档。

对于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使用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本次申办的本科毕业证书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考生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必须有照片并加盖考生单位和公安部门的骑缝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市(区)考办盖章后装入考生档案,并在前置学历核查登记表(附件6)上进行登记(含电子版),审核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市(区)考办盖章,交省考试管理中心考籍处归档。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档案材料不齐全、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证号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4)未到现场采集或提供毕业证书照片,且本人照片不符合格式要求者;

(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考籍所在市(区)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档案信息有错误,未及时纠正者。

四、证书审定

本次证书审定工作现场设在省考试管理中心接待站(办公楼5层),设会务、审定和技术三个工作组。

为加强毕业证书审定工作,请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选派1名(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选派3名)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在网上处理本市(区)证书审核业务(有审核权限)能力的同志(非自考在籍考生)参加此项工作(附件1)。选派人员务必于2017年2月27日上午持委派单位介绍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接待站会务组(508室)报到。

五、主考院校印署

各主考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协助办理毕业证书和毕业登记表等有关资料的印署手续,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定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附件【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核办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一.docx】
附件【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核办理工作中的NCRE证书核查登记表二.docx】
附件【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核办理工作中的NIT证书核查登记表三.docx】
附件【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核办理工作中的PETS证书核查登记表四.docx】
附件【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核办理工作中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核查登记表五.docx】
附件【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核办理工作中的前置学历核查登记表六.docx】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全站专题
    · 英语四六级查分  ·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 安徽招生考试网  ·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 招考资讯网  ·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  · 湖北招生信息网  · 重庆招考信息网  · 广东考试服务网  · 上海教育考试院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 广西招生考试网  · 云南招生考试院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 中考志愿填报  · 中考分数线  · 中考录取查询  · 中考查分网  · 中考作文网  · 中考试题答案网  · 高考零分作文  · 高考成绩查询2017  · 高考试题及答案  ·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 西藏教育考试院  · 青海招考信息网  · 云南省招考频道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 新疆招生网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 湖北教育考试网  ·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  ·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 山西招生考试网  ·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北京教育考试院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广西招生考试院  · 海南省考试局  ·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 宁夏教育考试院  · 浙江教育考试院  · 上海招考热线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成绩查询、录取查询、网上报名系统  · 香港高校内地招生  · 空军招飞  · 自主招生保送生小语种  · 中国大学排行榜  · 高考满分作文|高考作文  · 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平行志愿  ·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招生  · 高考报名  · 艺术特长生  · 空乘招生民航招飞  · 高考志愿填报  · 军校招生网_国防生招生_军校名单  · 单独招生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手机版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