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
音乐学(师范),公办本科,艺术类专业,学制四年,文理兼招;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心,具有基本的音乐理论知识与素养,具备扎实的音乐专业技能和表演能力以及一定的课堂教学技能和教育研究能力,能在普通中小学校、艺术培训学校等单位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普通中小学校、艺术培训学校等单位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专业测试 |
音乐学(师范) |
湖南 |
20 |
组织专业校考 |
浙江 |
60 |
认可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具体各省正式招生计划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