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要求
获得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并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报名和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得知高考成绩后,须登录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信息。
七、录取原则
1.基本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2.绘画专业:符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5名考生。其余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60%,文化课占40%)由高至低录取。
3.设计学类专业: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
4.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20%,文化课占80%)由高至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