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考试与录取
1.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2018年4月底前通过科文学院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考生合格比例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取得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文化考试与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 其他有关事项
一、学生毕业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和承认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多种奖学金,获奖面达45%。
二、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2018级学生在江苏师范大学贾汪校区学习和生活。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16)80270222、80270277、83403587
网址:http://kwzs.jsnu.edu.cn
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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