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
1.声乐(科目一)
(1) 考试内容:自选歌曲,如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或歌剧作品中的咏叹调等(一律不用伴奏)。
(2)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3)评分标准
嗓音条件好,掌握正确的歌唱呼吸,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咬字、吐字清晰,音高、节奏准确,有控制声音音色和力度的能力,对作品的诠释基本正确,有良好的音乐艺术表现力。并结合乐曲的难易、技巧的难度进行综合评分。
2、器乐(科目二)
(1)考试内容:考生自选器乐作品一首(一律不用伴奏)
(2)考试形式:现场演奏(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评分标准
具有较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演奏状态,能够较准确地把握乐曲的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对作品的诠释基本正确,有良好的音乐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并结合乐曲的难易、技巧的难度进行综合评分。
(三)其他说明
初试成绩占20﹪,复试成绩占80﹪,专业统考满分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