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科目:A、才艺展示;B、即兴评述考试;C、指定稿件播报。
校考录取原则:
凡我院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院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院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校考成绩)。
以上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信息查询请登陆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nc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