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7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考生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八)相关说明
1.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2.认可南京师范大学 2017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名单,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