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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考研复试和录取的通知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3-16 8:25:59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安排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刚副组长:姚青

  成员:陈纯,庄越挺,冯雁,周昆,何钦铭,陈越,林兰芬,应放天,彭列平,孙凌云,吴志航

  申诉联系人:彭列平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1846

  有关事项咨询:吴志航wuzh@zju.edu.cn电话:0571-87952168

  二、招生领域及人数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计算机技术085211专业领域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单独考试)27名、拟接受调剂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国统考)20名左右。

  三、复试资格和调剂申请

  1、报考工程师学院计算机技术领域的单独考试考生:总分不低于220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报考我院计算机类专业且达到第一志愿工学[08]专业浙大基本复试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非全日制)。欢迎统考成绩已达浙江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但未达计算机学院复试要求,以及成绩达到计算机学院复试要求但未被计算机学院拟录取的考生申请调剂至工程师学院“计算机技术”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其中未参加过计算机学院复试(含单独考试考生)都应按时参加复试。已参加过计算机学院复试且复试合格,但因计算机学院名额限制原因未被拟录取的调剂申请考生,审核通过后可不用参加此轮复试,并以原复试成绩作为此轮复试成绩。

  四、复试方式

  1、面试小组:计算机学院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研究生的教师、合作企业专家、校外导师等组成(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

  2、复试内容:

  参加单独考试考生:采用面试形式,考查考生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与工程实践能力等方面,并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

  参加全国统考(专业课考试科目为408)的考生和申请调剂的考生:采用上机考试和面试的形式,面试包括四部分: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与工程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上机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上机考试成绩可以用一年以内(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8日)的PAT甲级成绩(PAT甲级原始成绩)或PAT顶级成绩(PAT顶级原始成绩*1.5,最高100分)替代。没有申请使用PAT成绩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上机考试;参加上机考试的考生也不能再申请提交PAT成绩。提交虚假材料者经核实后,取消复试资格。

  五、成绩计算和拟录取方式

  1、成绩计算:

  按百分制打分,并按公式计算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考生: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5%+复试成绩*35%

  参加全国统考(专业课考试科目为408)的考生和申请调剂的考生:

  复试成绩=上机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5%+复试成绩*35%

  2、拟录取方式:面试后,在复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别录取单独考试考生和调剂统考考生。

  六、复试时间和安排

  1、参加全国统考(专业课考试科目为408)的考生和申请调剂的考生:

  上机考试:3月14日(周二)上午8:00;考试地点: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计算中心机房。详细说明请见计算机学院复试公告和上机考试的通知。

  面试:3月16日(周四)上午8:30,面试地点: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2楼。

  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

  面试:3月16日(周四)上午8:30,面试地点: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2楼。

  七、特别提醒

  1、复试安排以学院网上公布为准,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参加体检。

  要求:考生凭浙江大学校医院的“已体检凭证”方可参加复试。

  时间:3月8日至3月15日之间

  详见浙大校医院网上通知

  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6&object_id=23276

  2、资格审查: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外,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单独考试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13年9月1日前毕业)、专家推荐书(二位副高职以上专家)。少数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了以上三项材料外,还应出示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3、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4、无特殊情况而不按时参加体检、资格审查、复试者,视作自动放弃。

  5、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3月12日下午15:30在玉泉校区教一411室举行招生说明会,将就学生的培养、就业、生活、奖助政策等进行介绍和说明。http://pi.zju.edu.cn/index.php?c=Index&a=news_detail&catid=98&id=546

  附件: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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