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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2016-8-12 11:53:47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招生简章目前已公布,详情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地处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中心,毗邻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既是党委政府的重要部门,也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基 地,更是干部成长的摇篮。学校早在1993年就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独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纳入国家高等教育和学位 管理体系。现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和区域经济学1个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以及公共管理硕士 (MPA)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公共管理学科一直是学校的支柱学科,研究基础扎实,师资力量雄厚,在省内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建有浙江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一个(省政府挂 牌),危机管理实验室和媒体沟通实验室两个,设有地方治理创新研究所、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公法与治理研究中心3个研究所。相关学科领域共有教授 27名,副教授35名,博士42名,还聘请了一批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党政领导干部为兼职教授和校外导师,形成了一个学术有专长、教学有特色的专业团 队。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在充分借鉴国内著名高校培养模式基础上,结合自身优势和浙江省情,逐步建立了科学完善的MPA培养方案和管理体制机制。党校MPA 教育注重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即牢牢把握领导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的成长规律,根据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注重工学相长、学以致用,即在系统理论学习 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学生工作实际,用于理论的转化与吸收;注重实践立基、研学并举,即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丰富而生动的地方实践中开展学习与 研究。依托浙江省一大批具有鲜明浙江特色和干部培训特点的实践基地,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适应公共管理特点要求的教学方式,积累了大量公共 管理培训经验,初步形成了一系列既符合国家标准、又具有党校特色的专业学位培养途径和方法。

  二、招生名额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暂定2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17年确定的招生计划为准。学制二年半。初试科目、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详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二〇一七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与初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交验有关材料、办理确认手续。未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办理完报 名确认手续后,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将有关证明(如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寄至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全面审查考生的网报信息,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三)初试

  1.初试时间、科目及准考证打印要求均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的规定执行。

  2、初试地点由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复试一般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要求详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二〇一七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录取: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于2017年5月中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

  学费为18000元/年/人(全程45000元/人),按年收取。

  六、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为在职攻读,课程学习等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学习期间档案、工资、户口及医保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

  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相关培养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八、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主要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寄发初试成绩单、通知复试等,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和联系电话,保证该内容详尽、准确。如所填信息在2017年7月前有变动,应及时告知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

  3.我校不提供入学考试各科目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4.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或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阅。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的最新信息。

  5.若教育部2017年的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3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000号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政编码:311121

  联系电话:(0571)89085607、89085609

  联系人:胡老师、金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zjdx.gov.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www.zjdx.gov.cn/node/7.jspx

  E-mail: yzb@zjd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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