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1.基本信息表
学校(盖章): 学生照片 (与毕业证书同底,2寸、蓝底、正面免冠照。)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体健康状况 家庭住址
学籍号 身份证号
邮 编 联系电话
最想从事的职业(1—3项) 1 2 3
最想报考的专业(1—3项) 1 2 3
自我评价(介绍学生的个性特点、个人爱好、专业才能和发展潜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结合典型事例说明学生的专业志向、职业兴趣和社会责任感等,500字以内)
学校评价(审核确认学生自我评价的真实性;综合学生三年成长经历,对学生作出简要评价;200字以内)
说明:1.报告中,除斜体字标示的个人隐私信息等外均需公示后录入;2.学生
每个学期需记录典型事例,由学校公示后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毕业前学生结
合每学期录入的典型事例撰写“自我评价”;3.“自我评价”主要记录市、县和
校级奖励或证书,后面表格中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省级及以上奖励
或证书”、“运动、艺术实践经历与水平”、“参加科技活动、取得创造发明、
专利情况”等内容可不记录。
2.思想品德信息表
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社团活动)次数 累计时间(小时) 获得表彰次数
国家级__次;省级__次;市级__次;县级__次;学校级__次
军事训练(国防教育) 等次:□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党团活动 起讫时间 级别 角 色 组织机构
□国家□省□市 □县级□学校 □参与者 □主持者 □策划者
个人荣誉称号 获奖年份 级别 评选单位
□国家□省□市□县级□学校
日常行为规范 等次:□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违纪违规 违纪违规类别 违纪违规时间
是否有犯罪记录 □是 □否
说明:1.根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修订)》
规定,对受学校处分,仍未解除的,或在最后一个学期受到学校处分的,记录在
“违纪违规”栏目;2.对在校期间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含未收监执行)而
学籍仍保留的违法犯罪学生,其违法犯罪记录应填“是”。
3.身心健康信息表
体育课程考试成绩 等次(三年总评):
□优秀□良好
□合格□不合格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运动经历与水平
参加体育比赛项目 级别 主办单位 时间 名次或等第
□国家 □省
体育特长项目 等级 获奖时间 颁证单位
艺术实践与水平
参加艺术活动项目 级别 主办单位 时间 名次或等次
□国家 □省
参加省级学生
艺术团队名称 组织单位 起迄时间
(年/月) 考核情况
□优秀□良好
□合格□不合格
说明:市级以下运动比赛和艺术实践的名次或等第可在“自我评价”中记录。
4.学业成绩信息表
类型 科目 修习课程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公共基础课程 职业生涯规划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经济政治与社会 -
哲学与人生 -
心理健康 -
德育
语文
数学
英语
计算机应用基础
体育与健康 -
艺术(美育) -
其它 -
其它 -
专业基础课程 -
-
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技能课程 -
-
专业技能考试
选修课程 -
-
实习(实训)
实习实训报告
请学生结合自己校内实训、顶岗实习和参加校内外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学习经历,谈谈自己的专业技能学习体会(500字以内)。
指导教师评语
请针对学生在专业技能学习过程中的态度和表现作出总体评价(300字以内)。
说明:1.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选修课程等成绩为
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或总评成绩,具体由学校确定,记录应与《学校成长记录手
册》中内容相符;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标“-”的表格不填写;3.“指导教师
评语”由指导学生专业技能实习的企业带教师傅、企业相关负责人、学校专业课
教师或班主任填写。4.根据授课计划,学校可增添相应系列表格。
5.能力素质信息表
专业技能考证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颁证单位 颁证日期 证书编号
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表现
项目名称 级别 主办单位 获奖等第 获奖日期
参加科技活动、取得创造发明、专利情况
参加科技活动项目 级别 主办单位 时间 名次或等次
□国家 □省
参加发明创造项目 专利类型 获得时间 专利号
□发明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其它
说明:市级以下科技活动和发明创造项目名次或等第可在“自我评价”中记录。
6.信誉承诺表
本报告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及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学校、学生以及相关负责教师愿意为此做出信誉承诺。如有虚假,将取消相关成绩,并愿接受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制度的处理。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7.毕业总评成绩表
项目 分值 内 容 总评得分 备
注
思想品德(25分)
基础分(12分) 爱党爱国,树立实现中国梦远大理想,积极参加时事政治学习和党团组织活动。(2分)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分)
树立优良公民意识和文明习惯,具备良好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依法办事,友善待人。(2分)
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热爱劳动,崇尚实践,奉献社会。(2分)
养成自尊、自信、自强、乐群的心理品质,心理健康,审美向上,人格健全,乐观积极。(2分)
树立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节俭意识、廉洁意识,珍爱生命,尊重自然。(2分)
考评分(10分) 德育课程分数=德育课程平均分×0.1×0.6或按等级制折算:A=6分、B=4.8分、C=4.2分、D=3.6、E=3分;
参加实训实习的品德评定分数:A=4分、B=3.2分、C=2.8分、D=2.4分、E=2分
加分项(3分) 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志愿者、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优秀个人)等,同一事项获各级表彰的取最高得分,不重复加分。 加分标准:国家级及以上3分、省级2分、市(县)级1.5分、校级1分。
减分项 凡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违反社会公德等受到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按扣分项所列扣相应分,各项在基础分内扣除,扣完为止。受记过处分2分、严重警告处分1.2分、警告处分0.8分、通报批评0.2分。
身心健康(20分) 基础分 (6分)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状况良好。6分
考评分(10分) 体育成绩=在校期间体育课成绩平均分×0.1。因身体原因,经学校批准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其体育成绩按6分计。
加分项 (4分) 参加学校各类体育运动队和艺术团体,并发挥积极作用的加1.5分;参加班级各类体育运动兴趣小组,并持之以恒的加1分;参加各类体育、艺术比赛获得名次加分:校级1分、县级1.5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
学业成绩(40分) 学业成绩(40分) 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实习成绩为基础折算得到。学业成绩积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3+顶岗实习成绩(实习总评优秀的计10分、良好的计8分、合格的计6分、合格以下的计4分,未参加的不计分)。
能力素质(15分) 基础分(10分) 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各项校内外活动的记基础分10分。
加分项 (5分) 参加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加分。校级1分、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
参加“文明风彩”、科技发明、创新创业等活动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加分。校级1分、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
策划和组织实施学校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加分标准:校级1分/次、班级0.5分/次
综合评价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总分=思想品德积分+身心健康积分+学业成绩积分+能力素质积分。
综合评价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A、B、C、D、E等5级。按综合素质得分高低评定相应等级。
学生: 班主任: 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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