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考生报考和考试科目
第四条 学考实行网上报名。各级教育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部署,负责组织本地区报名工作;各有关中学负责统一组织本校普通高中学生报名。
第五条 本次学考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和本细则第二十五条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学考目的要求,自行确定参加学考的科目。
第三章 考试时间
第六条 本次学考安排在2017年1月7、8日进行。
第七条 学考除语文科为120分钟外,其余各科目的考试时长为90分钟,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