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本人现场确认须交验的材料
1. 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外省籍在我区报考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宁夏《居住证》(《暂住证》或在我区实际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发放地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否则,将不予确认,报名无效。
2. 报考高起专、高起本的考生须有高中层次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升本的报考考生须提交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及毕业证认证书(复印件)。专升本新生入学注册 时,由招生学校负责核验所有录取专升本新生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考生以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肄、结业)证书或以假文凭、假证明、假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入学后无法在教育部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被取消入学资格、最终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符合有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交验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除交验毕业证书、有关证件、获奖证书或表彰决定等有关文件原件(交验后退还本人)和照相、采集指纹、缴费、信息签字确认 外,同时还须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验证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否则无效)。同时要提交《2016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免试考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符合免 试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公示并免试录取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