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成人高考 - 分省成人高考 - 新疆 - 正文

2016新疆成人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新疆招生网

来源:新疆招生网 2016-8-23 20:40: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文件

新招委〔2016〕12号

 关于做好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成人高等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2016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现就做好自治区2016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成人高考安全平稳顺利
1、完善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各级招生委员会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考试期间要会同本地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成立成人高考安全保卫小组,实时搜索、监测、研判涉考有害信息,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害信息。
2、加强考试关键环节管理。各地要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命题、制卷、运输、保管、施考、评卷、录取等全过程的保密安全。要全面提高技术防范能力,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作弊等违规行为。
3、强化考试队伍建设。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警示教育,全方位开展考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组织实施考试的工作能力。要建立健全考务及安全保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选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考务和安全保密工作。要积极争取支持,根据实际制定政策,对参与监考、评卷和录取的考试招生工作人员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4、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生源特点,创新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要重点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宣传,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要继续完善考生诚信档案,客观记录违规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行为,逐步对接社会征信体系。
二、确保招生录取公平规范有序
5、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重点督查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通过减少培养环节降低培养成本进行生源竞争等行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26个不得”工作禁令。各成人高校不得以录取人数不足以开班为由取消相关省份已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要加强新生入学审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防止冒名顶替或套读考生上学。
6、强化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和各成人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简章、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完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7、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要周到细致地为残疾考生提供考试便利。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各地和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8、落实考试招生安全责任制。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招生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各地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关键和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
9、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和各成人高校要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一览表
   3、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4、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附件1: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自治区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
(二)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均必须使用“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自治区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招生办公室在网上管理区属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包括管理所属成人高校的登陆帐户、登录密码,通过“系统”网上审核、调整、打印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计划。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招生分省计划。
(三)各成人高校应在“系统”中提供的专业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
(四)各成人高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立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五)在我区举办函授教育的各成人高校,必须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核准备案。
(七)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接收、核对各成人招生院校在我区的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不擅自接收并公布未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也不擅自拒绝公布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
三、报  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自治区招办将在《2016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在新疆招生专业目录说明》及考生的“报名信息校对单”中特别告知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报名。
(三)报名点设置
报名点分别设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吐鲁番市、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奎屯市等16个地、州、市招生办公室。
1、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地(含兵团各师局)范围内各科类、层次的考生报名工作。
2、各考区报名点可根据需要下设若干个县(市)或高校报名点。
3、各地必须给下设报名点配备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并确保报名全过程正常使用。
4、考生可就近报考。
5、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程序
今年我区成人高校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阶段: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新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网址:http:// 124.117.250.18 )点击“成人高考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了解我区成人高考政策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选择现场信息确认点。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本人必须在自己选择的现场信息确认点规定时间内,持二代身份证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电子摄像;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核对签字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需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书遗失者,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入学资格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符合录取免试、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交相关部门颁发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和《2016年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加分考生登记表》。
(五)考生须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新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上统一公布的2016年新疆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计划选择高校和专业,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信息。
(六)填报志愿及注意事项
今年我区继续实行考生志愿填报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式改革。其步骤如下:
1、考生网上预报名时,在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的同时,须进行确认,且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
    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语种必须相同,所报学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在规定的征集志愿期间,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情况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作为调剂录取的依据。征集志愿与原报志愿的层次、科类须相同。
已录取的考生,如自愿退档,不再进行二次投档录取。
2、高起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公共课科目相同的专科志愿(专科录取时,理化综合、史地综合成绩不计入总分)。
3、考生的《报名信息校对单》(以下简称《校对单》)内容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的重要凭据。考生在报名、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核查本人姓名、性别、族别、二代身份证号、语种、志愿等重要信息,如有差错,考生应当场向报名点工作人员提出更正,确认无误后须在《校对单》上签名确认。考生信息一经签名确认后,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须认真阅读《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与《校对单》一并交报名点留存备查。
5、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6、凡经过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七)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各层次、科类考生的报名起止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2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由各地、州、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确定,并在成人高考报名网上公布。
填报正式志愿时间为11月22-24日。
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12月12-13日。
(八)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须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具体标准为:
报名费:每人每科8元;考试费:每人每科15元。
(九)对各报名点的有关要求
1、设考区报名点的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必须按自治区的统一要求编排考场、考号,对不同科类、层次的考生要严格区分,坚决杜绝不按规定和要求,擅自更改考场,擅自增加考生的现象。
2、各报名点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专升本报名资格、加分照顾考生的条件审核等工作。
3、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十)体检
考生报名时不需进行体检,新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  试
(一)考试语种
考试分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四个语种。
以上各考试语种、科类全部采用网上评卷的模式进行制卷和考试。
(二)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按文、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汉)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汉)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2)高起专考试按文、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汉)语。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汉)语。
上述“外(汉)语”中的“外语”指的是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招生专业的要求选择一种;“汉语”指的是报考民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汉语。
以上各科类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设置见附件2。
2、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基础汉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对照表见附件3。
上述的“英语” 指的是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英语;“基础汉语” 指的是报考民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基础汉语。
(三)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族考生(统称“民考汉”考生),全部用汉语言文字答卷。
(四)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用与所报招生计划相对应的维、哈、蒙三个语种中的一种语言文字答卷。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规则》。
(六)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凡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自行与所报院校联系,根据院校确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进行专业加试。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成人高考前报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七)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全站专题
    · 英语四六级查分  ·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 安徽招生考试网  ·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 招考资讯网  ·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  · 湖北招生信息网  · 重庆招考信息网  · 广东考试服务网  · 上海教育考试院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 广西招生考试网  · 云南招生考试院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 中考志愿填报  · 中考分数线  · 中考录取查询  · 中考查分网  · 中考作文网  · 中考试题答案网  · 高考零分作文  · 高考成绩查询2016  · 高考试题及答案  ·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 西藏教育考试院  · 青海招考信息网  · 云南省招考频道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 新疆招生网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 湖北教育考试网  ·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  ·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 山西招生考试网  ·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北京教育考试院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广西招生考试院  · 海南省考试局  ·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 宁夏教育考试院  · 浙江教育考试院  · 上海招考热线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成绩查询、录取查询、网上报名系统  · 香港高校内地招生  · 空军招飞  · 自主招生保送生小语种  · 中国大学排行榜  · 高考满分作文|高考作文  · 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平行志愿  ·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招生  · 高考报名  · 艺术特长生招生  · 空乘招生民航招飞  · 高考志愿填报  · 军校招生网_国防生招生_军校名单  · 单独招生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手机版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