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自学考试 - 全国自考 - 江苏自考 - 江苏自学考试 - 正文

江苏自学考试常见问题问答

来源:江苏教育考试院 2016-11-30 19:23:54

 

98.助学专业教学班考试的组织和实施是如何进行的?
(1)助学专业的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学校自考办和学校办学所在地省辖市考办协助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有关考务工作。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助学专业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统考课程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2)助学专业考试的考试地点由所辖市考办确定。
   (3)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学校完成,成绩由学校自考办负责公布。
(七)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
99.助学专业教学班怎样进行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
(1)主考学校设立或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确保各门课程的教学学时数。学校自考办负责对助学专业教学班教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学校按专业、年级编制助学专业教学班,学生单科课程缺课学时数超过该课程规定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3)学校为每个助学专业教学班配备专职班主任,并在全日制助学专业教学班建立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
   (4)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生与普通本、专科生共享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在图书借阅、校园出入、党团活动、食堂就餐等方面得到保证。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生须遵守学校的各项校规校纪。

(八)毕业
100.助学专业学生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1)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层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校附署。
(2)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的,由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业证明,对于不连续招生的专业,学生如希望继续学习,可转入自考相近专业继续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九)收费
101.助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核准,助学专业的学费按学年、参照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每生每学年4200元,理科每生每学年45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4800元。业余班性质的助学,按全日制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四、“专接本”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一)基本情况
102.什么是自学考试“专接本”专业?
自学考试“专接本”是省考委和省教育厅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的,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在基本完成专科阶段教育的基础上,接读自学考试本科教育的工作,简称“专接本”。列入国家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各类专科学校在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由专科学校在主考学校的指导下组织辅导参加自学考试,一般可在专科毕业后一年完成本科教育的学习,并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向本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103.“专接本”有哪些主考学校?
目前我省共有“专接本”主考学校26所,都为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办学优势的普通本科高校,如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知名院校。

(二)培养目标、专业开设与课程设置
104.“专接本”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专接本”的培养目标是积极探索具有自学考试特色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充分体现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实用性与职业性特点,建立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符合大众化教育要求的人才培养机制。在确保基本理论够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与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与实践能力,重视学生个人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就业和竞争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05.“专接本”现开设哪些专业?
“专接本”目前开设了62个专业,专业类型比较全面,包括工商管理、英语、旅游管理、秘书学、会计、市场营销、机电一体化工程、美术、艺术设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畜牧兽医、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物流管理、建筑工程、电子工程等,涵盖了文、理、工、农、医、法、经济、教育、管理、艺术等多学科类型。

106.“专接本”专业考试计划由哪几种类型的课程组成?
“专接本”专业考试计划由沟通课程、衔接课程、主干课程、实践与应用课程等四部分组成。主考学校按照自学考试相应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设置,界定沟通课程、衔接课程和主干课程,并根据“专接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增加设置实践与应用课程。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107.“专接本”的学制和修业年限是怎样的?
三年制专科学校学生从第三学年开始参加“专接本”的学习,五年制高职院校学生从第五学年开始参加。“专接本”专业的学制为两年,修业年限在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一年。

(四)优惠政策
108.对于“专接本”的学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1)、沟通衔接: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与本科计划名称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且成绩合格的,承认其课程及学分;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在专科学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计取成绩。计取比例由主考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审定,最高不超过40%;(2)、衔接课程:在专科学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衔接课程按一定比例计取成绩。计取比例由主考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审定,最高不超过30%。

(五)报名与报考
109.“专接本”的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是什么?
自学考试“专接本”助学辅导工作的招生对象是列入国家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各类专科学校的三年级在籍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生报考的基本条件为: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报考的“专接本”专业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110.“专接本”如何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报考,经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参加学习与考试,并由学校向所在地省辖市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的手续。

(六)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
111.如何取得“专接本”学籍和考籍?
学生一经注册即取得自学考试“专接本”的学籍;学生通过考核,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即取得自学考试考籍。

112.什么是“三方协议书”?
学生在参加“专接本”学习前,应签订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在遵守协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家长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教学、完善管理,防止异常情况乃至重大事故发生。

113.“专接本”的教学和日常管理由谁负责开展?
“专接本”助学辅导工作由专科学校在主考学校的指导下负责实施。“专接本”专业的主管领导负责“专接本”专业的全面工作,包括宣传发动工作和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教务员负责教务管理的各项工作,班主任负责落实考勤制度,加强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管理。

114.“专接本”的学生如何解决住宿等问题?
学生在两年的学制期限内共享专科学校一切资源,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文体场所、餐厅、宿舍等。

(七)考试组织
115.“专接本”考试时间及考试如何组织和实施?
“专接本”专业的考试工作均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组织实施。具体统考工作由专科学校所在地省辖市考办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其严肃性和权威性,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4、7 10月。
(八)毕业与就业
116.通过“专接本”考核的学生如何办理毕业?
学生学完“专接本”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课程的实践性环节),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由省考委和主考学校共同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未能毕业的“专接本”学生,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同专业的考试。

117.“专接本”毕业生可以拿到本科就业报到证吗?
“专接本”专业学生在专科学校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学籍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按自学考试学历等级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享有同等待遇。

118.学生修业期满,未能如期毕业,如何继续参加考试?未通过课程的成绩如何计取?
学生修业期满(学制期满一年后),未能毕业的,可转入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的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原“专接本”专业主考学校附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原“专接本”专业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学生修业期满两年(学制期满三年)后,仍未毕业的,还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的考试,已通过的课程继续有效,未通过的课程不再计取校考成绩,并须参加面向社会开考同专业主考学校组织的课程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与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附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119.“专接本”的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自学考试专接本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5号)规定,自学考试专接本的公办专科院校其全日制学生学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每生每年4200元,理科类每生每年45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4800元;自学考试专接本的民办专科院校,其全日制学生学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每生每年12000元,理科类每生每年140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15000元。各学校可根据办学条件、生源情况、教学质量和培育成本等实际情况,在不超标准范围内确定个专业具体的学费标准。业余班性质的助学,学费按全日制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收费及调整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04〕85号、苏财综〔2004〕72号)规定执行。

五、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助学二学历”)常见问题解答
(一)基本概况
120什么是“助学二学历”教育?
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继续教育与终身教育功能,积极推进我省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积极探索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结合《关于主考学校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助学工作的意见》(苏教考〔2005〕3号),我省于2010年起,在普通本科院校在校生中开展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以下简称“助学二学历”)试点工作。通过参加“助学二学历”的学习,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在校生可以充分利用大学四年在校学习的时间,用业余时间完成第二个本科专业的学习。

121.参加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学习有何优势?
(1)、能充分利用学习优势。在校大学生精力充沛,记忆力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加上学校提供助学辅导,能较容易地通过自学考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节省学习时间。学生可以充分利用大学四年黄金学习时期,用业余时间完成第二个本科专业的学习。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以免考部分在普教本科专业中已学过的课程,实际需要考试的课程只有10门左右,一般两年半时间内就可完成学习和考试,花时少,见效快,上一个大学可以获得两个本科毕业证书和两个学士学位。
(3)、学习成本低。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业余)学习收费标准低,每学年学费仅为2000多元。
(4)、有利于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参加自考本科专业学习能拓宽学生的专业面和知识面,有力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能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在就业时更容易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对工作后的继续发展也十分有利。

122.目前哪些学校开设了“助学二学历”试点专业?
至目前为止,我省共有28所主考学校开展了“助学二学历”试点工作。分别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常熟理工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审计大学、金陵科技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扬州大学、常州大学、常州工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工程学院、淮阴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江苏理工学院、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淮海工学院、三江学院等。

(二)专业开设与课程设置
123.“助学二学历”的专业如何开设?
“助学二学历”专业的考试计划为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本科段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门数一般不少于13门,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

124.“助学二学历”的专业考试计划由哪些类型的课程组成?
专业的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三部分构成。理论课程的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实践性环节考核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主考学校组织实施。
(三)办学形式、学制与教学管理
125.“助学二学历”的学制和修业年限是怎样的?
“助学二学历”专业实行学年制,采用业余学习形式,学制2.5年,如考生确有需要,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但不超过学制1年。

126.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学习怎么进行?如何组织教学、学习时间多长?
“助学二学历”从主修专业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上课,上课地点均在校内,学习期限为2.5年(最后一学期以毕业论文及毕业环节相关事项为主),采取业余学习的方式进行,授课时间一般放在晚上或双休日。若学生在学习期限内未能完成考试,可延长修业时间1年。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的,如希望继续学习,可转入自考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四)招生与报名
127.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在校生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报考“助学二学历”?
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在校生报考“助学二学历”,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本校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
(2)本科二年级学生且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或一年级研究生;
(3)学有余力的学生。

128.“助学二学历”招生及报名时间如何安排?
“助学二学历”专业每年招生一次。每年5月各主考学校发布招生信息,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报名及注册工作。
129“助学二学历”的报名手续如何办理?
(1)学生填写《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专业入学申请表》,由主修学院审批并出具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单。
(2)按照学校自学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学生持学生证、主修学院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单到规定地点报名。
(3)学生信息由学校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入考试院通用考试平台,并提交给学校所在地(市)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注册。

(五)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
130.什么是“三方协议书制度”?
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正式注册前须由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助学二学历”的学习性质。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全站专题
    · 英语四六级查分  ·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 安徽招生考试网  ·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 招考资讯网  ·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  · 湖北招生信息网  · 重庆招考信息网  · 广东考试服务网  · 上海教育考试院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 广西招生考试网  · 云南招生考试院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 中考志愿填报  · 中考分数线  · 中考录取查询  · 中考查分网  · 中考作文网  · 中考试题答案网  · 高考零分作文  · 高考成绩查询2017  · 高考试题及答案  ·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 西藏教育考试院  · 青海招考信息网  · 云南省招考频道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 新疆招生网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 湖北教育考试网  ·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  ·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 山西招生考试网  ·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北京教育考试院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广西招生考试院  · 海南省考试局  ·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 宁夏教育考试院  · 浙江教育考试院  · 上海招考热线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成绩查询、录取查询、网上报名系统  · 香港高校内地招生  · 空军招飞  · 自主招生保送生小语种  · 中国大学排行榜  · 高考满分作文|高考作文  · 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平行志愿  ·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招生  · 高考报名  · 艺术特长生  · 空乘招生民航招飞  · 高考志愿填报  · 军校招生网_国防生招生_军校名单  · 单独招生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手机版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