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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8-5-29]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新疆财经大学2018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 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0年4月。2000年12月,原新疆财经学院、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630501.78平方米,其中北校区占地面积561616平方米,南校区占地面积58255平方米,迎宾路校区10630.78平方米。
新疆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法学、理学、工学协调发展的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目前,学校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截至2017年10月1日,学校各类在校生23897人,其中研究生2031人,全日制本科生15304人,成人本专科生6455人,外国留学生107人。在职教职工1340人,其中专任教师816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1.91%,专任教师中博士202人,硕士44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8.68%。
学校拥有3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6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3个自治区一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高峰学科,2个高原学科)。35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3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16个学院、2个专业教学研究部,附设继续教育学院。设有中亚经贸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所和金融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拥有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中亚经贸研究与汉语人才培养基地,设立国家汉语水平考试(MHK)新疆考点和英国雅思考试(IELTS)新疆考点。
学校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与美国协和大学、日本亚细亚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等30余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与哈萨克斯坦阿克托别州朱巴诺夫国立大学建立了孔子学院。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承“经世济公、至善至诚”的校训,坚持为新疆经济建设服务,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实现“新疆名牌、西北一流、全国知名、辐射中亚”的有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建设目标。
二、 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专业介绍
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历经二十多年的专业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等方面不断提高,为新疆经济建设和发展输送了大量的中、高层次会计专业人才,赢得了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根据新疆财经大学制定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与规划,会计学专业在逐步扩大师资数量的同时,“双高”人才(教授、博士)比例不断提高。经过多年的建设,师资队伍的规模和结构明显改善。目前,会计学专业有专任教师61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31人,硕士27人,博士25人。形成了一支数量保证、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够胜任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师资队伍,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人、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和8门校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是新疆财经大学的品牌专业,自治区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备经济、管理、财务和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胜任企业、事业、政府、教育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会计专门人才。
我校录取到会计学专业专升本学生将升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学生专科培养的基础上按照我校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两年的培养。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二)招生专业计划
新疆财经大学2018年直升本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培养学院
合计汉语言、民考汉民语言双语生
1会计学30255会计学院
合计30255 

三、 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无作弊,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学生所在学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以内,如果前10%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3、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民考民班、双语班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
(二)专科阶段专业要求
各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专业要求见下表:
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专业要求一览表
序号招生专业培养学院专科阶段专业要求
1会计学会计学院会计
会计电算化
会计与审计
会计与统计核算
财务管理
(以上各专业生源类别为汉语言、民考汉、民语言、双语生)

四、 推荐报名程序
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6日。
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高校(学院)在向我校报送直升本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
推荐学校所推荐学生的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学生的10%以内。
五、考试录取办法
选拔考试均采用笔试形式,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上午10:00-15:00(北京时间)
考试地点:新疆财经大学至诚楼(5号教学楼)4楼
选拔考试课程科目为英语(汉语言及民考汉学生按照CET4标准考试)或汉语(民考民学生及双语生按照MHK三级标准考试)和专业课。专业课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课程考试科目一览表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抽考专业课备注
1120203K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 

我校将综合被推荐学生专科期间学习成绩(占40%)和达到我校招生选拔考试单科最低成绩要求的成绩(占60%),从高到低排名,根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五、 学费标准
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按本年度发改委核准标准执行。
六、 学籍管理
直升本学生学籍管理纳入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并进行学籍注册。直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七、 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修读完成拟升专业三、四年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我校达到大学外语水平考试(民语言学生、双语生达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可获得新疆财经大学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我校学位授予细则条件者授予学位。
八、 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新疆财经大学教务处  联系电话:0991-7842065 
新疆财经大学网址:http://www.xjufe.edu.cn
通信地址:新疆财经大学教务处(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
九、 其他事宜
推荐院校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当年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录取花名册中录取专业与推荐材料中所学专业不同时,须附学籍管理部门相关证明。
(二)拟直升本专业培养方案。
(三)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学生推荐汇总表(含Excel电子版,A4纸打印,格式见教育厅文件)(“备注”栏,注明学生生源类别,如民考汉、民考民、双语生,后增加“高考考号”、“学号”、“班级排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五个字段)。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16版)》中的名称。
(四)拟直升本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情况一览表(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五)考生照片册:将考生照片贴于A4纸上(以拟升本科专业为单位集中,15人/页,5人/行),照片下附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原专业等个人信息(按学号排序),并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以身份证号命名的学生电子照片。
(六)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CCT一级及以上证书、非汉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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