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询结果:
考生合格状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需要省级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如没有参加对应的省级统考子科类考试、或者参加了没有达到合格要求,我校将不论校考成绩分数的高低,一律将该生该专业的校考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五、联系方式:
招生处电话:0411-39256115、39256116
传 真:0411-39256123
招生网网址:http://zsgzc.da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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