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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分值 |
70 |
30 |
20 |
20 |
70 |
100 |
80 |
80 |
20 |
80 |
70 |
80 |
60 |
80 |
如学生高考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在该省的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最低要求将参照其执行。
六、监督机制
天津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1.高水平艺术团考试期间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22-27405537;
2.高水平艺术团考核过程全程录像,艺术测试专家和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报名材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材料时弄虚作假,则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若该考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作退学处理;对于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校后须参加复审,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作退学处理。
4.若考生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如因疫情影响,考核方式或时间发生变化,则以我校招生办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测试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者,责任自负。
八、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测试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自理。
2.我校认定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填报志愿的,方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①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②学生需在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批次(如无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批次,则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③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范围为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专业(详见附件2中的专业列表)。
3.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若签约生效,即使考生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线,也被视为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入学后需刻苦学习,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必修《艺术实践与表演》课程,此课程含寒暑假集训、排练、演出等。课程必修时间四年制本科生为四年,五年制本科生为五年,根据《天津大学本科生手册》规定,修课课时不满、缺勤严重或每学期考核不合格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以颁发学位证书。学校将按要求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九、若教育部发布新的指导意见,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负责最终解释。
联系电话:艺术教育中心022-27406480 15302070572
招生办公室022-27405486
传真:022-27890908
邮政编码:300072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21年1月1日
附件:
附件1:天津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安全承诺书 点击查看
附件2:天津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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