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计划签约人数 |
录取优惠条件 |
1 |
小提琴 |
0-6 |
浙江大学(10335)第一批本科线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天津市、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辽宁省、广东省、江苏省、河北省、福建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80分(含);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市、山东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10分(含);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海南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60分(含)。 |
2 |
大提琴 |
0-3 | |
3 |
二胡 |
0-3 | |
4 |
中阮 |
0-2 | |
5 |
琵琶 |
0-1 | |
合计 |
0-15 |
备注:在大提琴、小提琴、二胡、中阮和琵琶项目中,报名人数少于计划签约人数最大值时,大提琴与小提琴,二胡、中阮与琵琶的空缺名额可相互调剂。空缺名额替补录取的专项不受前述计划签约人数限制。大提琴考生录取后需服从学校统一调配进入文琴交响乐团或文琴民乐团。
六、联系方式与咨询时间
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0571-88206745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0571-87951006
咨询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10日(9:00-12:00;13:30-17:30)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监督举报邮箱:jjjc@zju.edu.cn
七、其他
(一)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试须提供七天以内核酸及抗体检测阴性报告。
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近2周有流行病学史(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群)者,除提供核酸和抗体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报告,并请提前与我办联系(0571-87951006,zsc@zju.edu.cn)
(二)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三)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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