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发〔2020〕4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居住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预防接种及入园体检要求(以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体检表为准)。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招生片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中、大班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
(二)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小区配套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配套小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剩余学位按本意见关于民办幼儿园招生录取顺序自主招生。
三、报名时间
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采用“网络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3日—8月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8日、9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和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
1.招生片区划分: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和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及一级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按照“片内招生,余额辐射”的原则组织招生。
(1)招生片区是由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度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幼儿是幼儿园优先招收的对象。招生片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2)余额辐射范围是幼儿园在录取完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后,公告剩余学位数,向周边一定区域范围开放招生。
招生片区和余额辐射范围划分详见本意见《海沧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划片一览表》。
2.招生宣传: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和民办幼儿园应于8月3日前在划定的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途径发布。
3.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符合房户“两一致”:幼儿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9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3)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若产权是适龄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幼儿父(母)产权比例达50%(含50%)以上的,视同符合要求。
(4)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厦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5)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按其所选幼儿园的招生规则进行录取。
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或幼儿本人属于被拆迁对象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以拆迁协议为准)。
(6)公办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
(7)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9﹞44号)文件要求,海沧区教育局已回购蓝水郡、天心岛、水岸名筑、未来海岸浪琴湾4个小区配套幼儿园,并分别举办成公办性质的海沧幼儿园蓝水郡分园、新绿幼儿园天心岛分园、天湖幼儿园水岸名筑二分园、蓝月湾幼儿园浪琴湾分园。2019年秋季学期在蓝水郡小金星幼儿园、天心岛小金星幼儿园、水岸名筑贝斯幼儿园、浪琴湾贝斯幼儿园就读小班、中班的学生,可凭2019年秋季学期在原民办幼儿园报名的缴费凭证,于8月15日、8月22日分别到对应的海沧幼儿园、新绿幼儿园、天湖幼儿园水岸名筑一分园、蓝月湾幼儿园登记,经审核无误后给予注册。
(二)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应依次优先招收以下三类幼儿:(1)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2)在海沧区居住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幼儿;(3)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五、报名程序
(一)网络报名
1.家长须于8月3日-8月9日登录“i厦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报名。
2.幼儿园招生片区内的“两一致”对象,根据所划分的招生片区或余额辐射范围,填报幼儿园志愿。每人必须填报2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二志愿为民办幼儿园。
3.非“两一致”对象(含海沧区寄挂户、集体户、厦门市其他区户籍、非厦门市户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为民办幼儿园。
(二)现场确认(仅需携带材料到场,无需携带幼儿)
网络报名审核已通过的幼儿无需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家长,需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提交相关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给予确认报名信息。
1.海沧区“两一致”对象
(1)网络报名未审核通过的拆迁户家长,请于8月8日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户口簿、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网络报名未审核通过的家长(非拆迁户),请于8月9日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非“两一致”对象(含海沧区寄挂户、集体户、厦门市其他区户籍、非厦门市户籍人员、港澳台人员)
网络报名未审核通过的非“两一致”家长,请于8月9日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海沧区寄挂户、集体户、厦门市户籍的非本区幼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及子女页)。
(2)非厦门户籍的幼儿需提供以下“三证”:
①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的证明;
②父(母)近一年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③幼儿出生证明。
(3)港澳台人员请提供父(母)、幼儿的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幼儿出生证明。
报名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可享受限价收费补助政策:
(三)注意事项
1.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2.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因故不能如期到园现场确认的,应在8月7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确认;超过报名期限未报名或未经幼儿园同意不来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录取
(一)公办幼儿园和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及一级园)
1.幼儿园按照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其中,第一志愿录取时,实行“招生片区优先,余额辐射范围补录”的录取规则。
2.8月11日,幼儿园开始进行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若幼儿园在完成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则根据余额辐射范围志愿填报情况进行补录。
3.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将安排第二志愿录取。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的,可在“i厦门”报名平台申请调剂至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4.若当前录取阶段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的,将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录取结果。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5.符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 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 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 号)等文件规定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统筹入园。
(二)学前班
学前班可直接录取前来报名的本村户籍幼儿,剩余学位可面向周边其他村户籍幼儿招生,并在“i厦门”报名平台登记报名信息。
(三)其他民办幼儿园
其他民办幼儿园在对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应给予办理录取手续。
七、补助办法
(一)本区房户“两一致”幼儿,通过“i厦门”报名平台录取到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园(一级园)的,保教费在我市分级限价优惠的基础上,再额外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区级补助;录取到非普惠性一级园的,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的保教费补助;财政补助一学期按4.5个月计算。
(二)只有通过“i厦门”网络平台报名民办幼儿园的,在录取后方可享受财政补助。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各幼儿园要按照本意见要求,严格审核招生对象的报名材料,在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幼儿园要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对于被取缔的无证园,要做好原有幼儿分流工作。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按规定及时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四)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选择已批办的民办幼儿园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以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家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七)各幼儿园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并于8月3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本《意见》解释权归海沧区教育局。
附件:海沧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划片一览表
附件
海沧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划片一览表
序号 |
幼儿园 |
招生片区 |
余额辐射范围 |
备注 |
1 |
实验幼儿园 |
1.沧虹路以南、沧林路以北、钟林路以东、海富路以西区域内的适龄户籍幼儿; 2.沧林路以南、滨湖北路以北、海林路以东,海裕路以西区域内的适龄户籍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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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沧虹幼儿园 |
1.马青路以南,沧虹路以北,钟林路以东、海裕路以西(含金龙商城、兴海苑)区域内的适龄户籍幼儿; 2.沧虹路以南、沧林路以北、海富路以东、海裕路以西区域内的适龄户籍幼儿 |
西雅图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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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沧区嘉裕幼儿园(西雅图嘉裕幼儿园) |
西雅图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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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苹果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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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金星国际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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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湖幼儿园 |
天湖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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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沧幼儿园(含兴港分园) |
兴港花园、渐美村、钟山社区、温厝社区 |
华澳花园、锦辉花园、广场湖畔、天源、天御、天成 |
实际录取园区采用电脑随机编班方式确定 |
8 |
未来橙堡嘉裕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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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橙堡小区填报第一志愿的优先录取 |
序号 |
幼儿园 |
招生片区 |
余额辐射范围 |
备注 |
9 |
海沧幼儿园蓝水郡分园 |
蓝水郡 |
未来橙堡、华侨金海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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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天湖幼儿园 水岸名筑一分园、二分园 |
水岸名筑小区 |
禹州领海、禹州尊海、中骏天峰 |
实际录取园区采用电脑随机编班方式确定 |
11 |
艾肯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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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尊海小区填报第一志愿的优先录取 |
12 |
未来之星幼儿园 |
未来海岸小区、水云湾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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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录取园区采用电脑随机编班方式确定 |
13 |
蓝月湾幼儿园 | |||
14 |
蓝月湾幼儿园浪琴湾分园 | |||
15 |
蓝月湾幼儿园一分园 |
三源弘、汇景雅苑、星园美第、云樽、汇景佳园、凌波、金城湾、金屿楼、蓝屿、金桥苑、海岸明珠、宏大花园、金华楼 、京口岩购房户,实际录取园区通过摇号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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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来之星幼儿园京口分园 |
贞庵村、京口岩二期拆迁安置户 | ||
17 |
未来之星幼儿园建港路分园 |
后井村、京口岩一期拆迁安置户 | ||
18 |
绿苑幼儿园 |
绿苑小区、石塘村 |
祥庆花园、海岸一号、加州海岸、一号公馆、鼓浪湾花园、王子广场、旭日海湾 |
余额辐射片区根据绿苑幼儿园和滨湖东幼儿园空余学位数随机摇号分配录取园区。 |
19 |
滨湖东幼儿园 |
绿苑海景国际小区、东屿村 | ||
序号 |
幼儿园 |
招生片区 |
余额辐射范围 |
备注 |
20 |
绿苑海景嘉裕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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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苑海景国际小区填报第一志愿的优先录取 |
21 |
新绿幼儿园 |
绿苑新城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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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新绿幼儿园天心岛分园 |
天心岛小区 |
海景奥斯卡、金海华景、新宝城 、绿苑商城、金海苑、海上明珠、滨海阳光、彼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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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海沧湾幼儿园 |
蓝湾半岛、滨海上城、维多利亚、东坑安置房拆迁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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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海沧湾幼儿园鳌冠分园 |
鳌冠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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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彼岸嘉裕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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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小区填报第一志愿的优先录取 |
26 |
贻林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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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小区填报第一志愿的优先录取 |
27 |
第一科技幼儿园 |
囷瑶村、海沧社区、海沧农场、古楼农场、临港新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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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第一科技幼儿园一分园 |
锦里村、青礁村、自贸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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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绿苑中沧嘉裕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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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幼儿园 |
招生片区 |
余额辐射范围 |
备注 |
30 |
新阳幼儿园 |
新垵村(不含许厝)、正顺花园、名仕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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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新阳幼儿园 新景西五路分园 |
厦门院子小区、祥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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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芸景幼儿园 |
龙湖春江彼岸 |
海投第一湾 |
2020年10月开园 |
33 |
青春海岸幼儿园 |
青春海岸小区 |
海新阳光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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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海霞幼儿园 |
1.霞阳社区、许厝; 2.兴旺广场、金茗花园。 3.禹洲高尔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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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霞光东路幼儿园 |
万科城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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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城建阳光幼儿园(手拉手幼儿园) |
融侨观邸、海尔华玺 |
万科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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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兴旺贝斯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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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旺广场小区填报第一志愿的优先录取 |
38 |
东孚中心幼儿园 |
山边村、莲花村、东坂花园、东盛花园 |
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第一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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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东孚中心幼儿园湖头分园 |
第一农场 |
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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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芸美幼儿园 |
芸美村、鼎美村、后柯村、佳隆花园拆迁安置户、佳福花园、佳美花园拆迁安置户 |
尚书房、第一农场、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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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孚莲沐光幼儿园(城建七彩幼儿园) |
新阳保障房、水头、西园、林埭、孚中央、佳隆花园拆迁安置户、佳福花园、佳美花园拆迁安置户 |
尚书房、佳隆花园购房户、佳福花园购房户、佳美花园购房户、第一农场、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 |
马銮湾地铁社区保障房住户可申请临时寄读,视空余学位情况进行招生,待地铁社区保障房配套幼儿园投用后再转回就读。 |
序号 |
幼儿园 |
招生片区 |
余额辐射范围 |
备注 |
42 |
天竺幼儿园 |
天竺花园、过坂村 |
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第一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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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天竺幼儿园 过芸溪分园 |
过云溪小区 |
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第一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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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佳宏幼儿园 |
佳宏花园、洪塘村 |
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第一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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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佳鑫幼儿园 |
佳鑫花园、寨后村 |
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第一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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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海沧幼儿园后井教学点 |
后井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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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凤山小学学前班 |
凤山村 |
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第一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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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贞岱小学学前班 |
贞岱村 |
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第一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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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东埔小学学前班 |
东埔村 |
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第一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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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东瑶小学学前班 |
东瑶村 |
东孚街道其他村户籍、第一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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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沧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指南。上述文件原文及而后发布的招生通知、公告等信息均可在海沧区政府网站和“i厦门惠民平台”查看。
温馨提示:
★本指南适合2020年入园的适龄幼儿家长阅读。
★如果委托亲戚或朋友报名的,家长和亲友也应仔细核对好相关信息,并为其填报的后果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由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幼儿园的招生对象是几岁的幼儿,是否接收插班生?
答:每年的幼儿园招生特指起始年段(小班)招生。其中公办幼儿园因学位紧张,中、大班在往年就已收满,原则上不再接收插班生;有插班需求的家长可以向居住地附近的民办幼儿园了解是否还有空余学位接收插班生。
2020年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居住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预防接种及入园体检要求(以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体检表为准)。具体如下:
1.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招生片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
2.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
3.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小区配套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配套小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剩余学位按本意见关于民办幼儿园招生录取顺序自主招生。
2、幼儿园的招生片区如何划分?
答: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和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及一级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按照“片内招生,余额辐射”的原则组织招生。在具体招生时,按“优先招生片区,其次余额辐射范围”的顺序录取。详见《海沧区2020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划片一览表》。
其中招生片区是由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度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幼儿是幼儿园优先招收的对象。招生片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余额辐射范围是幼儿园在录取完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剩余学位向周边一定区域范围开放招生。
3、什么是房户“两一致”?
答:房户“两一致”指的是适龄幼儿应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简要概括就是“有房有户,房户一致”。
具体就是:1.房产证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一致;2.房屋产权人是幼儿的父母(其中一方);3.幼儿户与父母其中一方(产权人)在同一户口本。
4、房屋产权人如果是爷爷奶奶,是否符合“两一致”?
答:如果房屋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一是看祖辈产权人是否和幼儿父母(其中一方)、幼儿在同一户口本,二是看幼儿父母在厦是否有房。若符合户口三代同册且幼儿父母在厦无房的,则可认定为“两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则不属于“两一致”。
5、“两一致”的房产比例是否有要求?
答: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若产权是适龄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幼儿父(母)产权比例达50%(含50%)以上的,视同符合要求。
例1:如果房产证的产权人是幼儿父亲和母亲,夫妻产权各50%,符合夫妻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要求。
如果房产证的产权人只有幼儿的父亲(100%产权),但父亲的户口没有迁入,未与幼儿同册的(同册的是母亲)。这种情况提供结婚证,可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夫妻共同财产,产权比例相加有100%)。
例2:如果房产证的产权是幼儿父亲和叔伯(父亲的兄弟)共有,兄弟俩各50%产权,则不符合要求。
例3:房产证的产权是幼儿父亲和爷爷共有,双方各50%产权,可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
6、什么是一套房三年内只有一个学位?
答:公办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
例:张先生购买了王先生的二手房,刚好张先生的小孩今年到了入园年龄,但是王先生的小孩去年已经以这套二手房的户籍地址就读了片区内的公办幼儿园,则张先生的小孩今年就无法参加片区内公办幼儿园的报名。如果王先生的小孩在招生前已从公办幼儿园退学,则张先生的小孩可以报名片区内公办幼儿园。
7、农村户口没有房产证、只有祖辈的土地证,如何认定“两一致”?
答:农村户口为海沧原住民,由于土地权属、遗产继承、征地拆迁、分家分户问题等历史原因,难以像城镇户口一样有可供查询的房产证。农村户口原则上只要幼儿在户口本上有名字,且与户主是直系亲属(子代或孙代),则可认定为“两一致”。
8、因政府建设导致房户分离的拆迁户,如何认定“两一致”?
答: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或幼儿本人属于被拆迁对象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以拆迁协议为准)。主要是看拆迁协议上是否有幼儿父或母的名字(是否属于被拆迁对象),如果拆迁协议上的拆迁对象只有幼儿的爷爷奶奶(祖辈),没有幼儿父母(父辈)或幼儿本人,则不能认定为拆迁户。
9、拆迁户房户分离,应该在哪所幼儿园报名?
答:如果认定为拆迁户的,可以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三个地点的所在片区公办园报名,但只允许选择一次,且按其所选幼儿园的招生规则进行录取。
例:东屿村拆迁户、安置在水云湾、在锦辉花园有购房的,如果选择按户口所在地报名,可以报滨湖东幼儿园,并作为招生片区内生源参加首轮录取。如果按选择安置房所在地报名,可以报未来之星幼儿园,并作为招生片区内生源参加首轮录取。如果选择按锦辉花园的自购房所在地报名,可以报海沧幼儿园(含兴港分园),参加余额辐射的剩余学位录取。
10、无房的拆迁户可以报名哪所幼儿园?
答:如果幼儿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但拆迁时未选择安置房,也尚未购置商品房,属于无房户的,若其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是属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提供无房证明和村委会出具的与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选择在祖辈的自购房所在片区报名。
例:温厝村拆迁户,幼儿父母在厦无房,幼儿爷爷在天湖城小区购房,幼儿父母居住在天湖城的,可选择在天湖幼儿园(祖辈的自购房)或海沧幼儿园(户口所在地)中的一所报名。
11、如何报名公办幼儿园和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及一级园)?
1.网络预名
1.家长须于8月3日-8月9日登录“i厦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报名。
2.幼儿园招生片区内的“两一致”对象,根据所划分的招生片区或余额辐射范围,填报幼儿园志愿。每人必须填报2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二志愿为民办幼儿园。
3.非“两一致”对象(含海沧区寄挂户、集体户、厦门市其他区户籍、非厦门市户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为民办幼儿园。
2.现场确认
网络报名审核已通过的幼儿无需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家长,需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提交相关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给予确认报名信息。
1.海沧区“两一致”对象
(1)网络报名未审核通过的拆迁户家长,请于8月8日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户口簿、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网络报名未审核通过的家长(非拆迁户),请于8月9日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非“两一致”对象(含海沧区寄挂户、集体户、厦门市其他区户籍、非厦门市户籍人员、港澳台人员)
网络报名未审核通过的非“两一致”家长,请于8月9日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海沧区寄挂户、集体户、厦门市户籍的非本区幼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及子女页)。
(2)非厦门户籍的幼儿需提供以下“三证”:
①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的证明;
②父(母)近一年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③幼儿出生证明。
(3)港澳台人员请提供父(母)、幼儿的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幼儿出生证明。
报名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可享受限价收费补助政策:
12、公办幼儿园和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及一级园)如何录取?
1.幼儿园按照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其中,第一志愿录取时,实行“招生片区优先,余额辐射范围补录”的录取规则。
2.8月11日,幼儿园开始进行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若幼儿园在完成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则根据余额辐射范围志愿填报情况进行补录。
3.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将安排第二志愿录取。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的,可在“i厦门”报名平台申请调剂至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4.若当前录取阶段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的,将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录取结果。摇号时间另行公告。
13、幼儿就读民办幼儿园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1、本区房户“两一致”幼儿,通过“i厦门”报名平台录取到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园(一级园)的,保教费在我市分级限价优惠的基础上,再额外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区级补助;录取到非普惠性一级园的,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的保教费补助;财政补助一学期按4.5个月计算。
2、只有通过“i厦门”网络平台报名民办幼儿园的,在录取后方可享受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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