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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来源:山东考试院 [2020-1-20]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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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省 教 育 厅
鲁教招字〔2020〕2 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招考委,各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
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2020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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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实施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
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划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
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
表演(模特)类、书法类、其他类共 10 个类别,其中“其他类”
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到另外 9 个类别的专
业使用,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向社会
公布。
(二)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分文
理科,考生号第 9 位的科类代码“3”为艺术类考生标识。编制
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
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高校及相
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专
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参照附件 1 明确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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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所属专业类别,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
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二、专业考试及成绩使用
山东省 2020 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
(含校级联考及单独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
得组织专业考试。
(一)省级统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 2020 年山东省美术
类、文学编导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
1.艺术统考类别及科目。统考类别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
美术类考试科目:速写、造型基础(素描)、色彩基础,单
科满分为 10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文学编导类考试科目: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评论与创作,单
科满分为 15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2.艺术统考成绩使用。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
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
他院校美术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高校不得
再单独组织校考。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
(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
高校、原 211 工程高校外,其他院校文学编导类原则上均使用省
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高校不再组织校考。2021 年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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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
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院校的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不
再单独组织校考。未达到当年省级统考美术类或文学编导类专业
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
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
及录取。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学校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
专业均使用相应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二)校考。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之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020 年仍由
各招生院校联合或独立组织专业考试,即校级联考或单独校考。
目前山东省组织校级联考的专业类别有:音乐类、舞蹈类(含体
育舞蹈等)、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联考主考高校名单见附件 2。
招生院校使用联考成绩须提前征得主考院校同意。
1.考点设置。省外院校到山东省进行校考,须在山东省统一
设置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2020 年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
潍坊市等 4 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点,院校只可选择上述 1
个考点安排 1 次专业考试,设点考试的具体要求见《关于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
的通知》(鲁招考〔2019〕144 号)。
驻鲁院校在本校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校考安排在 2020 年 2 月 2 日—12 日进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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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时间内,省外院校与山东省校考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商定
本校的考试时间;驻鲁院校在上述时间段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3.考试报名。考生参加省外院校在山东省设考点校考,须自
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
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院校准考证。报名开始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3 日,报名具体规定见《关于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
科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9〕
144 号)。
考生参加驻鲁院校艺术专业考试,须登录相关院校网站了解
艺术类专业校考信息。
4.考试实施。招生高校是艺术类校考的责任主体,要统筹校
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
监管一致。要合理确定具体报考条件,严格审核报名资格;要制
订详细的校考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加强
试卷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应严格遵守招
生院校的考试规则,招生院校要加大对《刑法》和《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力度,教育所有工作人员及广大考生知
法守法。
省外高校校考结束后,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向高校提供
参加专业考试考生的基本信息。
5.合格成绩划定及查询。各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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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校考合格分数线。校考专业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
6.合格成绩报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普通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校按规定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送有关信
息,山东省不再单独组织院校报送。
专业合格考生信息是招生投档及录取审核的重要依据,各院
校必须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对没有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专
业考试信息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投档及录取的,由院校
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并解释处理。
7.校考成绩的使用。校级联考成绩适用于参与联考的院校。
单独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相关专业。
(三)其他。
1.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
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 4 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普通类
专业招生,若高校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
明确告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山东省普通类一段
线。有关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若无艺术专业考
核要求,可不组织专业考试,协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排在
普通类专业录取并执行相应普通类录取规则。
2.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美术类和文学
编导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其余类别的专业认同所有本科
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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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确需组织专业考试,须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
实施。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招
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考生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各招生
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严谨规范地制定本校艺术
类专业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完整、准确,涉及录取原
则的部分要清晰、明确、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义。各招生院校
章程相关内容如果与教育部或山东省的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按
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省内各招生院校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前将艺术类招生章程通
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信息管理系统
http://gzpt.sdei.edu.cn)报送我厅备案。
四、录取批次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三
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
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
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
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二)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三)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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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
季高考)。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
规定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
1.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
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主划定本校相关专业的本科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中央部门高校(不含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
院校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学理论
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相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
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
3.其余所有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
持类、摄影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 85%;美
术类、音乐类、书法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
70%;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文化课录
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 65%。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六、志愿填报
考生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20 年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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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根据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
设置要求填报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及专业代号为准。在同一批次
内艺术类考生可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且只能选择
其中一类填报;普通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一)本科提前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实行以学校为单位
的志愿模式,均不实行平行志愿。
(二)本科批。安排三次志愿填报。统考、联考专业(专业
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
的志愿模式,1 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 1 个志愿,考生
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 60 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
择填报部分志愿;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 1 个
院校志愿,不实行平行志愿。
本科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美术类、文学编导类考生可填报
使用统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或者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相关
专业,但使用统考成绩与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不能兼报。校考专
业考生可填报取得联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或者填报取得校考
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亦或填报 “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院
校相关专业,上述三种类型也不允许兼报。其中填报“承认其他
院校校考成绩”专业时,考生所取得合格证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
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含招考方向的专业是否要求方向也完全一
致,由院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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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科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
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
报 1 个院校志愿,考生须取得招生院校校考合格证。除此之外的
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
填报,考生取得专业合格证须是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
业,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 60 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
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七、投档录取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
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
律不予投档。
(一)本科提前批。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
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本科批。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
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 1:1 投档,由高校
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
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统考及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从高
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
2.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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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文化成绩占 70%计算。
3.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30%、文化成绩占 70%计算。
4.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40%、
文化成绩占 60%计算。
5.音乐类、舞蹈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
档。
(三)专科批。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
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四)投档及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
考试的组成部分,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重要性、
敏感性和复杂性,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精准化、精
细化水平,切实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参
与招生考试的所有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
增强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程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克服经验主义,杜绝草率行事,确保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
序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
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考试安全工作红线意识,
健全考试招生风险防控体系,有效杜绝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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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设考点的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为高
校提供考试所需场地及辅助设施,协助高校做好选聘监考员、工
作人员及其他服务工作。
(三)规范考试实施。高校应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命题
工作,严格命题相关人员的选聘,并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制定科
学严谨的命题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加强试卷印制工作的管理,
确保试题印制内容准确无误。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细则,规范工
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确保考试安全实施。严格选拔考试工作
人员并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加强规范化、专业化业务培训,
提高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意识。采取多种手段进行考生入场检
查,严把考场入口关,防止考生和涉考人员携带作弊工具进入考
场;采取多证核对、人机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严格考生报名资
格审核,及时公布审核结果。高校须对专业考试全过程进行录像
备案,并将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答卷(或考试视频记录资料)
保留 4 年。
(四)严格考评管理。考评工作是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重要组
成部分,高校要科学制定考试评分办法,办法一经确定,必须严
格执行、不打折扣;加强考评人员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与考评
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与诚信评价承诺书,确保考评工作公平
公正。
(五)强化信息安全防护。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报
名数据、成绩数据准确安全,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
— 13 —
系,严禁发生信息泄露,杜绝成绩错录错报等问题。
(六)加强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多种渠道开展考试诚信法纪
教育,让考生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 33 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
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山东省公共信用信
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1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清楚认识考试违规所产生的严重
后果和危害,做到诚信应试,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七)严肃考风考纪。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营
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加大考试巡视力度,通过视频监控、实
地抽查、巡考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确保考场纪律严明有序。密
切关注网络舆情,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和
舆论氛围。严厉打击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对被认定为违纪作弊
的考生,一律形成书面材料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考生进行处
理。
(八)完善仲裁机制。各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和教育信
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考试信访问题。要完善专业
考试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组建仲裁小组,受理解决艺术类
专业考试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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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东省 2020 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
2.山东省 2020 年艺术类校级联考院校及专业
— 15 —
附件 1
山东省 2020 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
类别名称 对应专业代码 对应艺术类专业 层次
美术类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130310 动画 本科
130401 美术学 本科
130402 绘画 本科
130403 雕塑 本科
130404 摄影 本科
130405 书法学 本科
130406 中国画 本科
130407 实验艺术 本科
130408 跨媒体艺术 本科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本科
130410 漫画 本科
130501 艺术设计学 本科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130503 环境设计 本科
130504 产品设计 本科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130506 公共艺术 本科
130507 工艺美术 本科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130509 艺术与科技 本科
130510 陶瓷艺术设计 本科
130511 新媒体艺术 本科
130512 包装设计 本科
650101 艺术设计 专科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专科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专科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专科
650105 产品艺术设计 专科
650106 家具艺术设计 专科
650107 皮具艺术设计 专科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专科
650109 室内艺术设计 专科
650110 展示艺术设计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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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名称 对应专业代码 对应艺术类专业 层次
美术类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专科
650112 公共艺术设计 专科
650113 雕刻艺术设计 专科
650114 包装艺术设计 专科
650115 陶瓷设计与工艺 专科
650116 刺绣设计与工艺 专科
650117 玉器设计与工艺 专科
650118 首饰设计与工艺 专科
650119 工艺美术品设计 专科
650120 动漫设计 专科
650121 游戏设计 专科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专科
650123
美容美体艺术 专科
650124 摄影与摄像艺术 专科
650125 美术 专科
650209 服装表演 专科
650218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专科
650302 民族美术 专科
650303 民族服装与服饰 专科
650305 民族传统技艺 专科
66020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专科
660207 影视美术 专科
660208 影视多媒体技术 专科
660209 影视动画 专科
660210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专科
660213 摄影摄像技术 专科
文学编导类
130302 戏剧学 本科
130303 电影学 本科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本科
650217 戏曲导演 专科
660206 影视编导 专科
音乐类
130201 音乐表演 本科
130202 音乐学 本科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本科
130308 录音艺术 本科
650201 表演艺术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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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名称 对应专业代码 对应艺术类专业 层次
音乐类
650203 歌舞表演 专科
650204 戏曲表演 专科
650205 曲艺表演 专科
650211 现代流行音乐 专科
650212 作曲技术 专科
650213 音乐制作 专科
650214 钢琴伴奏 专科
650215 钢琴调律 专科
650219 音乐表演 专科
650301 民族表演艺术 专科
660212 录音技术与艺术 专科
舞蹈类
130204 舞蹈表演 本科
130205 舞蹈学 本科
130206 舞蹈编导 本科
650201 表演艺术 专科
650203 歌舞表演 专科
650207 舞蹈表演 专科
650208 国际标准舞 专科
650216 舞蹈编导 专科
650301 民族表演艺术 专科
播音主持类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660202 播音与主持 专科
摄影类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130404 摄影 本科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660213 摄影摄像技术 专科
影视戏剧表演类
130301 表演 本科
650201 表演艺术 专科
650202 戏剧影视表演 专科
650204 戏曲表演 专科
650205 曲艺表演 专科
650206 音乐剧表演 专科
650301 民族表演艺术 专科
服装表演类
130301 表演 本科
650209 服装表演 专科
650210 模特与礼仪 专科
书法类 130405T 书法学 本科
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目录,结合我省艺术类别划分情况制定对应专业目录,
若有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请有关高校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 18 —
附件 2
山东省2020 年艺术类校级联考院校及专业
联考院校 联考类别或专业
山东师范大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
济南大学 音乐类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舞蹈类、播音主持类
聊城大学 书法类
山东体育学院 舞蹈类(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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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 年 1 月 19 日印发
校对:姜海波 共印 15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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