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考生名单确认及公示
使用统考成绩专业,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专业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并公布;参加联考专业,由联考平台统一划定专业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合格标准和合格考生名单在联平台公示,同时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录取及毕业生待遇
考生按所在省的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所在省组织的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政策、我校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招办网址:http://zsb.wfu.edu.cn
招办电话:0536—878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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