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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宜春学院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方式

来源:宜春学院 [2021/1/7]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录取原则和合格线划定

  1.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3.我校按照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核定各省市区校考专业合格线,学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w.ycu.jx.cn/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线。

  五、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湖南省、河北省考生线上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按相应省份疫情防控最新相关要求执行。

  六、监督机制和复核措施

  1.远程考试期间考生另须完成“诚信考试承诺”视频的录制及上传。

  2.所有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组织严格的复核、复测工作,复测内容与校考专业测试内容一致。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在学校纪委部门调查后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至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作相应违规违纪处理。

  3.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从我校招生网上下载填写《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复查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发送到指定邮箱,接到申请后我校将组织复查,并在一周内通过邮件回复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复核是否存在漏评、漏阅、登分错,不重新评卷,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咨询电话:0795-3201926、3201962(兼传真)

  监督电话:0795-3201923(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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