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
2021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录取原则
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服装表演]: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专业成绩合格考生,我校将进行远程面试(不计分数;时间另行通知),二次确认考生身份。
(四)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
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进行考试成绩真实性核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110034)
咨询电话:024-86574436024-86592067(传真)
申诉电话:024-86592982
网址:
http://zs.synu.edu.cn(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