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考证发放及录取原则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含音乐教育民族班)不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校考成绩全国排名,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名单(以下简称“文考名单”)。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分男女)、器乐各方向(分器种)根据校考成绩全国排名,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分省计划,并与文考名单同时公布。在已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相同方向、器种、科类(如所在省份分文理)的考生按照校考成绩排队,在不超过该省相同方向、器种、科类计划数的2倍之内可顺延进入文考名单。
3.兼报音乐表演(民族英才班)和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且校考成绩全国排名均进入相同方向(或器种)招生计划1:1范围的考生,以民族英才班的报考信息为准制定分省计划,其余兼报专业不再分配分省计划且不再进入文考名单。
4.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必须达到合格要求。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方向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仅作参考,但五音不全者,不予录取。
5.我校将于2020年3月中旬在本科招生网(http://zb.muc.edu.cn)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并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等信息,合格考生同时可自行打印《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准考证》。
录取原则:2020年艺术类文化线划定及录取原则以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统一报送各省级招办,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由各省级招办编制,请考生以本省招办发布的志愿填报资料为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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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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