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20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xpu.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和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从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发放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七、录取原则
1.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2.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9〕25号)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