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项目 |
测试指标 |
分值 |
说明 |
航空服务基本素质考核 |
自我介绍与形象气质 |
100 |
着装以端庄大方得体为宜,根据考试提示指令完成动作 |
礼仪素养 |
60 | ||
动作规范 |
60 | ||
综合素质考核 |
语言表达 |
40 |
系统抽取朗读题目、按抽取题目完成作答,限时一分钟 |
才艺展示 |
40 |
由考生自选舞蹈、歌曲、戏曲、器乐,任选其一展示,可自带伴奏录音设备;但设备需在可视范围内,限时一分钟 |
6.考试要求
(1)画面中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拍摄范围,不得随意切换拍摄角度。
(2)考试视频拍摄过程需使用纯白色背景,不得在录像过程中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标识或物品(如含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印有地区、学校、培训机构的服装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考生号、身份证号、就读中学等个人信息。
(3)视频画面要求清晰稳定,光线均匀,避免出现逆光、虚焦、晃动等影响视听的情况;声音连续稳定,无杂音、无干扰、无环境噪音。
(4)考生仅可画裸妆或淡妆,面部五官不可有任何遮挡。
7.录取规则
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专业校考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按所报志愿顺序,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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