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 美术高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2020内蒙古师范大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1-15]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现已成为自治区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是中国北方民族音乐人才、教育人才培养基地,被社会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一、培养目标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培养能够在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够在文艺团体、教育机构、科研院所、文化部门、传媒行业等从事音乐创作、指挥、教学等方面的工作。为内蒙古地区乃至全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的、有创造力的创作型作曲人才。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的工作者。能够胜任中小学舞蹈课程课堂教学、教研及管理等工作,具备组织开展课外舞蹈活动、建设校园文化的能力,为内蒙古地区乃至全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的、有创造力的教育型中小学舞蹈教师。能够传承与发展以蒙古族舞蹈为代表性的内蒙古地区的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为少数民族文化的衔接、传播与推广做出基础性的引导。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7名):汉语授课5名、蒙语授课2名;
  2.舞蹈学专业(40名):汉语授课30名、蒙语授课10名。
  注:上述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汉语授课7200元/年;蒙语授课5760元/年。最终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专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相关规定,报名费4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内蒙古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2月3日—4日

2月5日—10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逸夫艺术楼

舞蹈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2月3日—4日

2月5日—10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舞蹈系排练厅(师大食堂东侧)

  注:2020年东部区(通辽市)不设考点
  报名、考试地点均为我校赛罕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2月5日 上午08:00—10:00,考生听音、乐理笔试。
  2.2月5日 下午14:30—17:30,初级和声与旋律写作考试。
  3.2月6日 开始面试考试。

六、考试科目

专业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学

考试
内容

1.专业技能测试(100分):钢琴、手风琴、器乐任选
一门分别演奏乐曲一首(伴奏自带);民歌演唱一首。
2.音乐综合考试(60分)
(1)视唱(20分):五线谱、简谱均可;
(2)听音(20分):笔试;
(3)乐理(20分):笔试。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考生加试初级和声
与旋律写作(140分)。

1.软开度 (60分)。
2.技术技巧:跳、转、翻技巧(60分)。
3.即兴表演:按指定音乐即兴起舞(50分)。
4.节奏与模唱(30分)。
5.舞蹈作品表演(2分钟内,
自带伴奏)(100分)。

七、录取原则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舞蹈学专业使用校考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时遇到平行分,同等条件下,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顺序,择优录取。

八、复查
  为确保招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4391990
  监督电话:0471-7383705(纪委)
  0471-4392514(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赛罕校区)
  邮政编码:010022
  学校网址:www.imnu.edu.cn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您可能喜欢的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手机版

闽ICP备08106227号-4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1461号

本站信息来自于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 如有侵犯您的隐私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