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进行部分修订,并经反复论证,现予以公布。考试大纲将作为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的命题依据。
附件: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3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