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成绩发布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行查询专业统考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也可凭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申请打印成绩通知单并加盖公章。
七、考生须知
1.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考试现场不再补报。
3. 音乐学专业的声乐科目考试不限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美声和民族唱法的声乐考试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通俗唱法的声乐考试由考生自带伴奏音乐(自备U盘,U盘里只能拷贝准备考试的3首伴奏音乐)。
4. 凡涉及钢琴、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自带考试曲目的乐谱。声乐、钢琴、视唱科目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试,考生随机安排考场。
5. 笔试科目(练耳、乐理、)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技能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视唱、视奏)严格按规定时段进行考试,迟到或误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考完所有应考科目后才能离开考场。
6. 练耳、乐理科目考试采用机读卡答题,请考生自备2B铅笔。
7. 考生在专业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化浓妆、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高于5 cm以上的高跟鞋。
8. 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凡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其所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以及文化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其他处理。
八、考试咨询及监督
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咨询电话:68367034 监督电话:68252504、68252513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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