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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爱考网 [2020-5-25]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云南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法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名额及复试名单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施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招生名额和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名额、复试人数及其他调剂要求,见下表:
专业
学习形式
招生名额
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调剂复试人数
其他调剂要求
法学理论
全日制
1
1
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全日制
2
1
2

民商法学
全日制
2
0
4

经济法学
全日制
3
0
6

国际法学
全日制
2
0
4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40
21
38

法律(法学)
全日制
43
2
82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查询。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我校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主用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备用平台:中国移动“云视讯”。系统网址:https://125339-yck.cooda.cn/user/login/YNCJDX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外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考生。

  1.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

  2.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3.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结合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考试时间:2020年5月24日09:00-5月24日12:00。

  (2)考试方式:笔试开卷。

  (3)考试科目:
专业
加试科目1
加试科目2
法学理论
刑法学
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
民商法学
刑法学
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
经济法学
刑法学
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
国际法学
刑法学
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
法律(法学)
刑法学
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

  (4)考试科目分值:满分100分,60分及格。

  (5)考试其他要求

  ①考试题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公布。

  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手写作答,并将答卷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的文件)发送至邮箱:zz1706@ynufe.edu.cn

  5.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4)。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考生须提前准备复试场地,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复试环境须光线明亮,不逆光,安静,环境整洁,可选择家中或宿舍等地点。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二)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两个机位设备即电脑和手机摄像头像素不低于标清720P(720*1280)。面试时,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手机(具备音、视频输入、输出功能),用于面试设备,作为主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须带有摄像头),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作为辅机位。设备具体摆放要求如下:

  一台设备(第一机位,电脑或手机,建议使用电脑)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正面约30cm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电脑或手机)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30cm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详见《云南财经大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

  (三)提前进行网络测试,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保障应包括: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建议电脑采用有线宽带连接、手机采用4G信号和WIFI双模式进行面试。采用手机面试和笔记本电脑,须注意提前充满电。

  (四)务必提前对设备相关功能自行进行测试,确保摄像头和麦克运行正常,安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主用平台“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安装使用说明详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备用平台安装使用说明详见《中国移动“云视讯”操作手册》。若有问题及时同报考学院联系。

  联系人:杨艳;联系方式:QQ群1078948852。

  (五)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知悉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按规则执行。

  (六)复试材料准备

  按下表要求准备复试提交材料,并按《云南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汇编》(附件2)格式要求将所有材料编制汇总到1个文件中(PDF或WORD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姓名,提交复试材料详见《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材料提交清单》。

  四、缴费及复试材料提交

  考生自行登录“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缴费

  1.缴费平台:“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2.缴费时间:

  第一批次:2020年5月24日08:00-23:00。

  第二批次:2020年6月03日08:00-6月04日23:00。

  (二)复试材料提交

  1.复试材料提交平台:“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2.复试材料提交时间:

  第一批次:2020年5月24日08:00-23:00。

  第二批次:2020年6月03日08:00-6月05日23:00。

  3.考生将按附件2格式要求编制的复试材料(PDF或WORD格式),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文件,上传至系统。考生应密切关注复试材料审核情况,及时登陆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未符合要求的,须按要求进行补充。

  (三)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的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面试系统测试及演练

  1.测试及演练时间:

  第一批次:5月25日下午15:00-17:00。

  第二批次:6月03日上午09:00-12:00。

  2.系统网址:“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3.测试及演练流程:考生按要求登录系统,进入候考区,依照工作人员安排,同工作人员测试音频、视频效果,熟悉系统操作功能。测试无异常的考生,复试期间原则上须继续使用测试期间的设备、环境、网络,测试异常的须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及时解决。

  六、复试安排及复试流程

  (一)复试日期
复试专业
复试日期
法学理论
5月27日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6月06日
民商法学
6月06日
经济法学
6月06日
国际法学
6月06日
法律(非法学)
6月06日
法律(法学)
6月06日

  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流程

  1.登录系统:第一批次考生须于复试当天(5月27日)12:00前登录系统,第二批次考生须于复试当天(6月6日)07:00前登录系统,登陆系统前须将可视范围内的任何复试相关资料清理干净,确保复试期间复试房间内无他人在场或观看,复试全程严禁他人进出。

  2.候考:考生登陆系统后,通过实人认证后,接收网络候考室公告及组内通知,保持候考状态,了解复试进度。按照系统提示(或工作人员提醒)进入面试间,进入后须主动配合复试小组的身份核验,身份核验通过后,手持摄像头按要求展示周围环境,确保复试期间周围环境符合考场要求。

  3.开始复试:

  (1)考生应距离电脑(手机)屏幕一定距离,并保持双手在屏幕中显示,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按照复试小组发出的指令及规定的时间要求对试题(或提问)进行作答。

  (2)复试期间,考生须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文明礼貌。注意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截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复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按系统群公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法学院取得联系。

  4.结束复试:作答完毕后按照复试小组的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综合、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20%。

  4.同等学历加试科目和管理类联考专业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均不计入复试总分,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二)复试参考书
专业名称
复试参考书
法学理论
不指定参考书目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民商法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经济法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国际法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法律(非法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法律(法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四)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将由研究生部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八、拟录取及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1.法学院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的招生名额,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直至该专业招生名额用完即止。若该专业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成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

  2.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4)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项目管理等管理类联考专业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笔试成绩不及格。

  (二)拟录取公示

  1.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九、体检

  (一)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项目

  1.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心电图。

  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胸部X透视(肺结核)。

  (三)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法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考生编号+姓名。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0日。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电子版发送至法学院研究生管理科邮箱zz1706@ynufe.edu.cn

  十、函调人事档案

  法学院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和要求,法学院在录取工作后期另行通知。

  十一、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80元/人。

  十二、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法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十三、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6月3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二)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jcsjc@ynufe.edu.cn

  十四、咨询渠道

  法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法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联系人:杨艳

  联系电话:0871-65195276

  联系邮箱:zz1706@y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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