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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爱考网 [2020-5-25]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对硕士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二)各学科导师组按照“三随机”原则组织复试(考生考试顺序随机、考题抽取随机、考官组成随机)。考官应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3至5名,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主考官一名。另外配备秘书1名。复试小组应认真履行对本学科专业招生复试工作的职责,对本学科专业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或异议,复试小组依相关规定向考生做出解释。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均可参加复试。

  (二)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和原则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设置统考数学的专业除遵循上述原则外,考生应有统考数学成绩,且按数学一、二、三顺调。

  4.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优先选择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良好的生源。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应于5月28日12:00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1.将资格审查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资格审查材料)。2.将复试补充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复试补充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邮箱:y8764517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专业—姓名—复试资格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生应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往届考生应提交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应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在读研究生应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9.政审表(见附件)。

  (二)复试补充材料

  根据复试要求,我院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采用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

  2.复试总分:100分。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办法: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按照三随机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5.复试差额:招生人数与复试考生人数比例为1:3。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外语能力考核、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构成。

  1.外语能力考核(30分)

  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

  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60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以及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10分)

  重点考查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复试成绩及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同时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优先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政审不合格。

  (3)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时间

  2020年6月上旬,各学科专业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

  七、信息公布

  在我院官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十个工作日。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在院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的考生需向研招办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须有医院体检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院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应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招生咨询

  研究生部研招办

  电话:020-87645166、87645171

  邮箱:y87645171@163.com

  (二)申诉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020-87645146

  (三)监督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室

  电话:020-38803230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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