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性考试报考
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参加过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往届生若已取得该科目的合格成绩,可直接报考该科目的等级性考试。考生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本市高中在籍学生在高中期间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在其毕(结)业当年及次年有效;本市高中在籍学生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导致高中修习年限延长,其高中在读期间取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可延长至学生毕业当年及次年有效。其他考生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在两年内可报名参加统一高考,其等级性考试成绩在其高考当年及次年有效;若在获得成绩两年内未报名参加高考,则该科目成绩无效。
考生首次报名参加高考时(2019年高考报名成功即视为参加,下同),其选定的等级性考试不得超出3门科目,且均只能参加一次考试,报考后不可更换考试科目。考生首次参加高考前,若报考的等级性考试相关科目缺考,可再次报考对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不可更换考试科目。考生若再次报名参加高考,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可更换,也可选择同一科目再次考试,但必须先注销有效期内前一次相关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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