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局、仁怀市教育局、威宁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精神,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更好服务广大考生,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证明将启用“考生自助终端系统”进行自助打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自助终端系统”自2019年5月20日正式启用。
二、“考生自助终端系统”打印考生成绩证明需提供材料如下:
(一)本人办理: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人办理:受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方可进行打印。
(三)“考生自助终端系统”安放在贵州省招生考试大楼负一楼大厅。
三、新《学考成绩证明》采用防伪纸进行打印,格式分为通用、转学、出国三种,并加盖“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管理专用章”,证明样式见附件。
四、我办是贵州省教育厅授权出具《学考成绩证明》的唯一机构,对《学考成绩证明》中所列信息具有调整和解释权。
附件:
3、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出国专用).docx
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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