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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高职升本科考试报考手册

来源:天津教育考试院 [2019-12-24]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2020年天津高职升本科考试报考手册


 

2020年高职升本科考试报考手册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考试
报考手册
天津市高招办
2019.12

 


 
1

目 录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2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须知………………………10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安排 16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19
天津农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22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27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36
天津美术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53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60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67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72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城建大学高职升本科联合招生章
程………………………………………………………………………77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82
天津体育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97
天津天狮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104
2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现将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
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章程
1.各招生学校要制定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
2.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
类型,招生组织机构,高职升本科报考条件,分专业招生人数,专业
考试具体要求(如时间、科目、范围、专业录取要求等),录取规则,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以及咨询、联系方式
等。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
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
4.招生学校应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天津市招
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市高招办
将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
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
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
3
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
专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组织
1.报名工作由承担高职升本科考试的各有关区招生办公室(以下
简称“区招办”)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场
报名信息确认点(以下简称“报名点”)由区招办确定。
2.报考科类。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在
履行报名时,须根据本人情况,确定报考科类,并按照报考科类填报
学校专业志愿。
3.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5 日登陆
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网
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核
对无误后提交。
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一批次可以
填报 A、B、C、D 四所平行学校志愿,这四所学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
录取时机会均等。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学校的投档条件时,则将
考生的档案投到四个平行学校志愿中序号在前的学校;若考生只符合
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则将会被投档到该学校。第二批次可以填
报 A、B 两所学校志愿,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机会均等。如考
生同时符合 A、B 两所平行学校志愿录取条件时,将按考生所填报的 A
4
学校志愿进行录取。
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规定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
考试费。考生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
到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因本人原
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4.现场确认。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招办指定的报名
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到其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报名信息确认后,由高职学校到所属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交验
全部考生学籍底册,以及初审考生各类资格证明或复印件。本市高职
高专往届毕业生和被外地学校录取的天津籍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可就
近到承担高职升本科报名的区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按照要求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无误后签字确
认。交验考生相关资格证件和复印件,现场进行电子摄像等。完成报
名手续的考生,由报名点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赋予考生高职升本科报
名考生号。
四、考试
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课
考试于 2020 年 1 月 5 日至 1 月 15 日举行。
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
生证)、文化报名的考生号和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直接到
填报志愿的学校参加专业考试。
5
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
业考试成绩满分为 200 分。各招生学校须在 2020 年 1 月 20 日以前将
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本校专业考试成绩以纸介质和电子
版两种形式报市高招办。
各招生学校要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如命题、制卷、
考场编排、考试实施、评卷、分数合成、分数登统及成绩公布等),
要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考
试的公平和质量。
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考生持身份证、考
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
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
础。
(2)考试方式。文化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语文基础和高等数学为 120 分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
应用基础为 90 分钟。
各考试科目满分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
(3)考试内容和要求。各考试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
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各科考试大纲》为依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
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
无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
规定位置作答。
(4)考试时间。2020 年 3 月 21 日上午 8:00—10:00 语文基础或
高等数学、10:30—12:00 计算机应用基础;下午 14:00—15:30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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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5)评卷。文化考试评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实行分科定
点、集中评卷。评卷工作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的文化考试
成绩,由市高招办统一向考生公布。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
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
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
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
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招生学校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审查时,应严格掌握标
准,全面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有反对宪法
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
罚,性质恶劣的。
六、录取
1.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机制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
管理、监督、服务。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
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
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市高招办为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和相关服务,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招生学校执行国家招生
政策、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的情况。
2.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按照二个批次顺序进行。第一批次为普通
高校和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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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第二批次为独立学院录取。考生如果未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填
报后续批次录取学校志愿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学校录
取。
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须将录取原则、各专业
录取结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七、高职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推荐免试
天津市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高职院校
技能大赛,获得本市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且符合市教委批准免
试推荐项目的,可免试推荐到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符合免试推荐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
认手续、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
八、服义务兵退役的普通高职毕业生招生
1.凡符合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简称退役考
生),在全市报名时,须履行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网
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然后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毕业证和服义务兵退
役证就近到相关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确认,
并进行退役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退役考生须参加高职升本科文
化统一考试,可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不包括艺体类专
业)。
2.高职升本科的退役考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实施录取。市高招
办根据退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增加 20 分作为投档总分。按照文科
类、理科类,凡达到所填报学校专业的录取最低文化分数线的考生,
由招生学校单独录取。
3.按照规定,在服义务兵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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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职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学
习。在报名点进行确认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时,须携带相关审批材料
进行资格审查。
九、相关要求
1.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
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有关法纪的
考生,招生学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
责任。
2.经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学习年限、学
习方式和学籍管理、学费标准等,按市教委、市物价管理部门和招生
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参加高职升本科的考生应自觉履行如下职责:
(1)自觉遵守我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
(2)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报名、考试,如因本
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3)真实、准确地提供有关本人信息,如报名信息、考试信息、
志愿信息等有误的,应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反馈,因本人原因使信息
有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4)依照有关规定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5)对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招生录取等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
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6)自觉接受录取学校对新生的复查。
4.高职升本科各招生学校应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将招生章程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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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格式报送市高招办;
(2)招生学校要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专业考试
工作,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
保密保管工作;
(3)严格执行市高招办有关工作信息标准,按照规定的信息标准
报送专业考试成绩;
(4)认真履行招生章程中的各项承诺,及时将有关招生录取信息
向考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负责考生的咨询信访工作和招生录取
遗留问题的处理;
(5)招生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地宣传本
校,考生报名期间,各招生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不得
作无原则的招生许诺;
(6)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专业考试、实施录取、公布录取情
况、组织新生报到;
(7)招生学校按照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按
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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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20 年我市部分普通高校继续实施从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中选
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学校学习的招生工作(简称“高职升本
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开始,为便于考生
了解有关招生考试政策和报名程序,市高招办就考生关心的问题解答
如下:
1.2020 年招生规模
自 2001 年开始,我市启动了从高职高专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
进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经过十余年努力,为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既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又有较高理论知
识水平的应用型人才,促进了我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构建了高等
职业教育通向普通高校本科教育的立交桥。今年,我市共有 15 所普
通高校安排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 2340 个,进一步增加了考生选择报
考的机会。其中,普通本科院校招生计划 660 个,软件工程专业联合
培养院校招生计划 1000 个,六所独立学院招生计划 680 个。
2.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高职升本科: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
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2)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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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外省市高职学院录取的
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3.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工作安排在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7
日进行,报名方式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步骤进行。网上报名时
间为 12 月 23 日至 25 日,现场确认时间为 12 月 26 日、27 日。符合
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4.网上报名程序和志愿设置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5 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
生,可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按照网页提示,录入
个人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一批次可以
填报 A、B、C、D 四所平行学校志愿,这四所学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
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学校的投档条件时,则将考生的档案投到四
个平行学校志愿中序号在前的学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
档条件,则将会被投档到该学校。第二批次可以填报 A、B 两所学校志
愿,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如考生同时符合 A、B 两所平行学校志愿录
取条件时,将按考生所填报的 A 学校志愿进行录取。
5.现场确认程序和要求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2019 年 12 月 26 日、27 日,持网
上报名号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
院录取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到其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具有
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和被外省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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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应届毕业生就近到有关区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
学生证)、相关报名资格证明及复印件。按规定认真核对报名和志愿
信息后签字确认,并进行电子摄像。
6.承担报名考试的各区招生办公室
今年承担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工作的各区招生办公室有:和平
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西青区、津南区、
北辰区、滨海新区(塘沽区、大港区、海滨教育中心)、武清区、静
海区。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和被外地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
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以上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报名
手续。
7.退役考生报名考试
凡符合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简称“退
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和服义务兵退役证
到相关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手续,填报志
愿。根据我市招生规定,“退役考生”只参加高职升本科文化统一考
试,可不必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不包括艺术、体育类专
业)。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退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文科类
和理科类,以及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凡达到录取分数线的
考生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单独录取。
8.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确认期间履行报名手续,填写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收推荐免试生资格审批表》,交验获奖
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免试资格审批,逾期不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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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考试形式
根据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
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专业考
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文化考试: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安排在 2020 年 3 月 21 日举
行。考试科目分为文科、理科两类,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
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和
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内容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考试
大纲》为依据。各科满分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考生须持身份证、
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
评卷,考生考试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或草稿纸上答
题无效。
专业考试: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安排在 2020 年 1 月 5 日至 15
日期间举行。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
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 200 分。考生可以查阅学校的招生章
程,了解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凡履行高职升本
科招生报名填报学校志愿的考生须持文化报名考生号、本人身份证、
毕业证(学生证)和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直接到报考学校
进行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10.录取顺序
为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市高招办将招生工作分为两个录取批
次,第一批次包括:天津农学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天津美术
学院和天津体育学院四所学校和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
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天津城建大学五所联合培养“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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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工程”专业的学校;第二批次包括: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天津大学
仁爱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天狮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
环信息学院和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六所独立学院。
录取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顺序依次进行。考生如果未被上
一批次学校录取,填报后续批次学校志愿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后续
批次学校的录取。
11.录取机制
高职升本科的录取机制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依法
管理、监督和服务。招生学校按照录取批次顺序和考生的专业志愿,
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专
业考试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
各招生学校将有关招生录取信息向考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负责
考生的咨询信访和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负责监督招生
学校执行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录取规定等情况。
12.联合培养的“软件工程”专业招生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
范大学和天津城建大学等五所普通高校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联合举
行“软件工程”专业招生培养工作,五所普通高校共安排招生计划 1000
个。招生工作由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协助五所普通高校统一组织实施。
专业考试报名和考试均在大学软件学院(西青区宾水西道 399 号,天
津工业大学校区内)进行。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填报的五所普通高校志愿分别录取,
学籍分属五所普通高校。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
院学习。五所普通高校和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共同组成教学委员会,
15
制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和教学要求,由天津市大学软件
学院负责日常教学组织实施。毕业时由五所学籍学校按规定颁发本学
校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费按照国家“软件工程”专业
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13.独立学院招生
经学校申请,市教委批准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天津大学仁爱学
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天狮
学院,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六所独立学院开展“高职升本科”招
生。六所独立学院将严格按照普通本科教学规定实施管理,根据专业
培养目标做好与高职教育的有机衔接,确保教学质量。按照有关规
定,学生学习期满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时授予独立学院的毕
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执行。
14.录取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有关规定对新生是否符合入学条件进行复
查。复查的主要内容是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学历证书等。高职升本
科招生不单独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凡身体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招
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未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新生,招生
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有关法纪的考生,招生
学校要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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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安排
院校名称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 专业考试报名地点 专业考试时间
天津美术学院
网上报名:
2020 年1 月2 日
(10:00-22:00)
网上报名网址:
http://www.tjarts.edu.cn
现场确认:
2020 年 1 月 4 日 ( 上 午
10:00-11:30)
天津市河北区天纬
路 4 号 2020 年 1 月 5 日
天津农学院
网上报名:
2019 年12 月29 日-2020 年
1 月2 日
网上报名网址:
http://www.tjau.edu.cn/
现场确认:
2020 年 1 月 2-3 日
(8:30-16:00)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
路22号敏学楼304
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9 日
天津体育学院
现场报名确认:
2019 年 12 月 27 日
(9:30-15:00)
天津体育学院招生
办公室(新校区教
学楼A 楼109 室;
新校区地址:天津
市静海区团泊新
城西区东海道 16
号)
2020 年 1 月 5 日
天津中德应用
技术大学
网上报名:
2019 年 12 月 28 日
8:30-31 日 20:30
网上报名网址:
http://zs.tsguas.edu.cn
现场确认:
2020 年 1 月 6 日
(9:00-16:00)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
雅深路 2 号
2020年1月12日
9:30-11:30
天津工业大学 网上报名:2020年1月3-4日
报名网址:
http://zk.tjise.edu.cn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
2020 年1月11日
上午9:00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17
天津职业技术
师范大学
西道 399 号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中环信息学院
网上报名:
2019 年 12 月 16-22 日
(8:00-17:00)
网上报名网址:
http://www.tjzhic.edu.cn
现场确认:
2019 年 12 月 23 日-24 日
(8:30-16:00)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
青柳口路99号天津
理工中环信息学院
礼堂
2020 年 1 月 8 日
南开大学
滨海学院
网上报名:
2020 年1月2-3日
(8:00-17:00)
网上报名网址:
http://binhai.nankai.edu.
cn/zs
现场确认:
2020 年 1 月 2-3 日
(8:30-17:00)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
港学府路 634 号南
开大学滨海学院行
政楼 209
2020 年 1 月 7 日
天津医科大学
临床医学院
网上报名:
2020 年1月2-3日
(3日24时截止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
http://www.tmucmc.edu.cn/
zsxxw/
现场确认:
2020 年 1 月 4 日
(8:30-17:00)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
港学苑路167号天
津医科大学临床医
学院办公楼205 招
生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5 日
(08:30—11:50)
天津财经大学
珠江学院
现场报名时间:
2019 年 12 月 30 日
(8:30-16:30)
天津财经大学
(河西区珠江道 25
号)A 座一楼
2020 年 1 月 5 日
18
天津大学仁爱
学院
网上报名:
2019 年12 月30-31 日
(8:00-17:00)
网上报名网址:
http://jw.tjrac.edu.cn/zs
b/
现场确认:
2020 年 1 月 2 日 -3 日
(8:30-16:30)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学校地址:天津
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行政办公楼117
室)
2020 年 1 月 10 日
天津天狮学院
网上报名:
2019 年12 月30 日-31 日
(8:30-16:30)
网上报名网址:
http://www.tianshi.edu.cn
/zsw.htm
现场确认:
2020 年1 月2 日-3 日
(9:00-16:00)
天津市武清区翠亨
路128 号综合教学
楼E501
2020 年 1 月 11 日
19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
代码 名称 录取批次 科类 学制 计划 备注
0881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30
01 服装与服饰设计 第二批次 文科 2 30 文理兼招,共招 30 人
02 服装与服饰设计 第二批次 理科 2 0
1209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100
01 工商管理 第二批次 文科 2 25
02 旅游管理 第二批次 文科 2 25
03 工商管理 第二批次 理科 2 25
04 旅游管理 第二批次 理科 2 25
1210 天津城建大学
200
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
院合办
01 软件工程 第一批次 文科 2 0
02 软件工程 第一批次 理科 2 200
1214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160
01 动画 第二批次 文科 2 80 文理兼招,共招 80 人
02 动画 第二批次 理科 2 0
03 化学工程与工艺 第二批次 理科 2 80
1218 天津工业大学 200
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
院合办
01 软件工程 第一批次 文科 2 0
02 软件工程 第一批次 理科 2 200
1226
天津理工大学 200
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
院合办
01 软件工程 第一批次 文科 2 0
02 软件工程 第一批次 理科 2 200
1227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200
20
01 物流管理 第二批次 文科 2 50
02 财务管理 第二批次 文科 2 50
03 物流管理 第二批次 理科 2 30
04 财务管理 第二批次 理科 2 30
0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第二批次 理科 2 40
1228 天津美术学院 20
01 视觉传达设计 第一批次 文科 2 20 文理兼招,共招 20 人
02 视觉传达设计 第一批次 理科 2 0
1229 天津农学院 380
01 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批次 文科 2 40
02 酒店管理 第一批次 文科 2 40
03 市场营销 第一批次 文科 2 40
04 物流管理 第一批次 文科 2 35
05 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批次 理科 2 20
06 酒店管理 第一批次 理科 2 20
07 市场营销 第一批次 理科 2 20
08 物流管理 第一批次 理科 2 25
09 动物医学 第一批次 理科 2 20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第一批次 理科 2 30
11 生物技术 第一批次 理科 2 10
12 水产养殖学 第一批次 理科 2 10
13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第一批次 理科 2 30
14 园林(观赏园艺方向) 第一批次 理科 2 10
15 应用化学 第一批次 理科 2 30
1236
天津师范大学 200
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
院合办
01 软件工程 第一批次 文科 2 60
21
02 软件工程 第一批次 理科 2 140
1239 天津体育学院 20
01 体育教育 第一批次 文科 2 18
02 运动康复 第一批次 理科 2 2
1248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90
01 公共事业管理 第二批次 文科 2 20
02 公共事业管理 第二批次 理科 2 10
03 药学 第二批次 理科 2 30
04 护理学 第二批次 理科 2 30
1253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0
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
院合办
01 软件工程 第一批次 文科 2 40
02 软件工程 第一批次 理科 2 160
1254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240
01 飞行器制造工程 第一批次 理科 2 30
02 物流管理 第一批次 理科 2 30
03 通信工程 第一批次 理科 2 30
04
机械电子工程
(机电一体化方向) 第一批次 理科 2 60
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
学院联合培养
05
自动化
(工业机器人方向) 第一批次 理科 2 60
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
学院联合培养
06
自动化
(计算机控制方向) 第一批次 理科 2 30
与天津电子信息职业
技术学院联合培养
1241 天津天狮学院 100
01 市场营销 第二批次 文科 2 70
02 市场营销 第二批次 理科 2 30
 
22
天津农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
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
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 22 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目前校园占
地面积 1292 亩,校舍建筑面积 38 万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工作、学习
和生活环境。学校拥有一支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员工 1000
余人,其中:双聘院士 4 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9 人、国家“万
人计划”领军人才 1 人、全国优秀教师 1 人、天津市“千人计划”人
选 8 人、天津市教学名师 10 人、天津市突出贡献专家 1 人、天津市“131”
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12 人。拥有 11 支天津市级教学团
队。学科涵盖 7 个学科门类、46 个本科专业及方向。主要培养应用型
高级专门人才。
23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
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
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
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
会需求制定了 2020 年面向天津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
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
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公布
的有关规定。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和天津市文化考试的考生中,根据
考生志愿,以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相加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
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
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参考文化考试中英语
(不含口试成绩)、语文(数学)、计算机成绩,优先录取成绩较高的
考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
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对参加天津市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考试英语成绩达
24
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获合格证书)
或成绩在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
绩上加 30 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 425 分以上
(含 425 分)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 20 分。凡颁发
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院校名称与毕业学校名称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证
明的,学校均不予认定加分。对获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
誉称号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
英语是我校第一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对身体或其它
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
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以当年天津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 录取的新生须持高职毕业证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在录取通知书
规定的报到时间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
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
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农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25
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所指定校区上课。
第十六条 天津农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天津市优秀学生、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王
克昌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经认定为家庭经
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部分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
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农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本
科学习”字样),对符合天津农学院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
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0 年度天津农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
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
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高职
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
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
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26
第二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jau.edu.cn/
E-mail: tjauzb@126.com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 22 号
邮政编码:300384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 19 号
邮政编码:300380
蓟州校区:天津市蓟州区五百户镇青池 1 村
邮政编码:301936
27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
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
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
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
核。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897
五、学院地址: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 99 号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海河园院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文惠
南路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是 2005 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天津
理工大学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
28
科高等院校,坐落于全国十大魅力城镇的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古镇。
学院紧密依托天津理工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
团有限公司的雄厚实力,瞄准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落实立
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内涵建设,实施转型发展战略、人才强校战略、
校企合作战略、文化引领战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建
设中环特色的应用技术型高校。
学院设置了自动化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工程、
经济与管理 5 个系。开设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
智能控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
制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
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工
程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23 个本科
专业(含方向),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理多学科协调发展态势。
目前,学院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43%,现有在校学生(含高职升本科、中职升本科)7700 余人。
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专业在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就读。机
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在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海河园院区
就读。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
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
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全
面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29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
会需求,设置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制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学院招生专业为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专业,2020 年拟开设机械设计制
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最终以实际招生专业为准),具体计划详见《2020
年 天 津 市 高 职 生 本 科 招 生 计 划 》, 或 登 录 天 津 招 考 资 讯 网
www.zhaokao.net)和学院网站。
第八条 学费标准为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专业 15000 元/年·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18000 元/年·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根
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 1000-1200 元/年·生。如政府对当年度
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
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
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
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
督。
第十条 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
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文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考生(推荐免试及退役考生除外)必须参加我
院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
30
业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语文基
础)、计算机应用基础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
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院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经市高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
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
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
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
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
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学院
依据《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
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学生公寓
统一住宿。
第十八条 学院建立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政府、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和院级各级奖学金。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理
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理
31
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
士学位,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
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
第六章 招生专业介绍
物流管理: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学科基本理论的综合应用型管理人才。学生
掌握供应链优化、物流系统设计、物流企业运营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和
能力,毕业后能在商业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工商企业(包括外资合
资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及制造企业,从事物流管理方案的分析与
优化、物流管理系统的设计策划、物流管理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商
品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工作。
财务管理: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系统地学习现代财务管理和技术
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会计手工核算、会计信息系统软件应用、
资金筹集、财务可行性评价的专业技能;具有财务、金融管理的基本
能力。毕业生能够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
理财管理工作,也可到相关部门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专业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自
动化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知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实践
能力、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掌握机械产品设计方
法、先进制造技术、生产自动控制等方面的专业技能,毕业后能在机
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领域从事机械产品设计、制造、科技开发、生产
管理、设备维护和经营销售等方面的工作。
32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0 年度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理工大学中环
信息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
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
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
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学院概
不负责。
 第二十四条 我院是独立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
工作,经济困难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
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zhic.edu.cn
 E-mail:tjzhiczb@126.com
 电话:022-86437526、86437522
 传真:022-86437528
 邮编:300380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 99 号
33
2020 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收费标准
(元/年·生)
物流管理
二年
理科 30
15000
文科 50
财务管理 理科 30
文科 5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
自动化 理科 40 18000
注:如政策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策规定的标准为准。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
我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22 日 8:
00-17 : 00 登陆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tjzhic.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用 A4 复印纸自
行打印报名表。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请携带
34
打印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中要求的各项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2019 年 12 月 23、24 日 8:30—16:00。
现场确认地点: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
区杨柳青柳口路 99 号礼堂)。
如未能按时到现场确认,则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4、考生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 月 7 日每天 8:00-17:
00 上网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5、考生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生带学生证、往届生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90 元(如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报名考
务费为 150 元,其中同时报考物流管理和财务管理专业报名考试费为
120 元)。
(5)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
6、专业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共 200 分。
(2)考试时间:2020 年 1 月 8 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
为准,请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市西青区杨柳
青柳口路 99 号)
(4)学院将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23 日后通过网络公布专业考试
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5)专业考试内容
35
四、文化考试报名及考试
 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
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
费用。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范围 参考书目 版本 出版社 主编 出版
时间
物流管理
管理学 管理学 第五

高等教育出版
社 周三多
2018.
3
物流管理 现代物流管理 第四

复旦大学出版
社 黄中鼎
2019.
1
财务管理
管理学 管理学 第五

高等教育出版
社 周三多
2018.
3
会计学原
理 基础会计 第六

东北财经大学
出版社
陈国辉、迟
旭升
2018.
7
机械设计
制造及其
自动化
机械制图 画法几何与机
械制图
第二

西安电子科技
大学
出版社
叶琳、邱龙

2012.
8
机械设计 机械设计 第十

高等教育出版
社 濮良贵等
2019.
7
36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 26 号令《独
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
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审查通过,是社会了解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是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661
五、办学校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 167 号
六、学院基本情况: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教育部于 2004 年
3 月 23 日以教发函[2004]22 号文件予以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具有独
立的校园和办学设施,占地 334.1 亩,建筑面积 12.6 万平方米。学院
37
拥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先进仪器设备,并依托天津医科大学师资
等教育资源,能够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
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学院的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有招生办公室,其为具体组织
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2020 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
理科 70 名(其中药学专业 30 名、护理学专业 30 名、公共事业管理专
业 10 名),文科 20 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20 名)。
第七条 高职升本科学费按市教委、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
行。学费标准:药学专业、护理学专业 20000 元/生/年,公共事业管
理专业 15000 元/生/年,住宿费标准:1000 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
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
38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 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
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
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
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第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 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二、 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三、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有些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
品德考核不合格:有反对宪法所确定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
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第十条 我院专升本需要对口填报,对口专业详见《天津医科大学
临床医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对口专业目录》被录取的考生须在
报到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如毕业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注册学籍。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
39
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时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文化
课与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
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
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共 200 分,
单科成绩均须达到 60 分以上(含 60 分)。
第十三条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含义务兵退役考生和推荐免试考生)
均须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不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成绩无效。
第十四条 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专业课成绩总分。若专
业课成绩总分相同,理科考生依次优先录取数学、英语单科分数较高
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英语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若
数学(或语文)、英语分数仍相同,优先录取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五条 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录取规定。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我院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40
第十八条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
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
式寄出。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我院是独立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接受生源地助
学贷款,请经济困难考生酌情填报。
第二十条 后续管理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原件,按学院
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
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
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
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
对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审查,全面衡量新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
课、选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并通过毕业考试,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者准
予毕业,颁发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
41
关规定办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学院学士学位授予
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
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
科"字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0 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
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审查通过,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mucmc.edu.cn/zsxxw/
电话:022-63306330(兼传真) E-mail:ydlczhaoban@126.com
编:300270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 167 号
42
2020 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报考 2020 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考试的考生应
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规定的报考
资格。
2、我院专升本需要对口填报,对口专业详见《天津医科大学临床
医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对口专业目录》被录取的考生须在报到
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如毕业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注册学籍。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



计划

收费标准
(元/年·生)
药 学




30 20000
护理学




30 20000
公共事业管理




10 15000


20 15000
43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请于 2020
年 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 月 3 日访问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信息
http://www.tmucmc.edu.cn/zsxxw/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并打印报名表。
2、现场确认
2020 年 1 月 4 日(8:30-17:00)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 167 号,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办公楼
205 招生办公室。考生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往届生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高考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或高考成绩证明(考生所就读的
专科阶段学校开具并盖章)
3、专业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共 200 分,单科
成绩均须达到 60 分以上(含 60 分)。
44
(2)考试时间:2020 年 1 月 5 日 08:30—11:50。考生务必携
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药学专业 护理学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
专业
8:30-10:00 药物分析 护理学基础 管理学
10:20-11:50 有机化学 内外科护理学 卫生事业管理
(3)考试地点: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
区大港学苑路 167 号)
(4)学院将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之前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专
业考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5)专业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
专业
名称
考试科目
范围 参考书目 版本 出版社 作者 出版
时间
药学
药物分析 《药物分析》 第 8

人民卫
生出版

杭太

2016.
02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 第 8

人民卫
生出版

陆涛
2016.
02
护理

护理学基

《护理学导
论》
第 4

人民卫
生出版

李小

2017.
11
45
《基础护理
学》
第 6

人民卫
生出版

李小

尚少

2018.
05
内外科护
理学
《内外科护
理学》
第 1

清华大
学出版

张清
2010.
09
公共
事业
管理
管理学 《管理学》 第四

高等教
育出版

周三

2014.
12
卫生事业
管理
《卫生事业
管理学》
第 1

人民卫
生出版

张亮
胡志
2013.
08
四、文化考试报名及考试
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按
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
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
46
附件二: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
招生对口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对口专业
专业大类 专业类 专业名称 专业代

药学 医药卫生 药学类 药学 620301
护理学 医药卫生 护理类 护理 620201
助产 620202
公共事业
管理 医药卫生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620101
口腔医学 620102
中医学 620103
中医骨伤 620104
针灸推拿 620105
蒙医学 620106
藏医学 620107
维医学 620108
傣医学 620109
哈医学 620110
朝医学 620111K
护理类 护理 620201
助产 620202
公共事业 医药卫生 药学类 药学 620301
47
管理 中药学 620302
蒙药学 620303
维药学 620304
藏药学 620305
医学技术类
医学检验技术 620401
医学生物技术 620402
医学影像技术 620403
医学美容技术 620404
口腔医学技术 620405
卫生检验与检
疫技术
620406
眼视光技术 620407
放射治疗技术 620408
呼吸治疗技术 620409
康复治疗类
康复治疗技术 620501
言语听觉康复
技术
620502
中医康复技术 620503
公共卫生与卫
生管理类
预防医学 620601
公共卫生管理 620602
公共事业
管理 医药卫生
公共卫生与卫
生管理类
卫生监督 620603
卫生信息管理 620604
人口与计划生
育类
人口与家庭发
展服务
620701
48
生殖健康服务
与管理
620702
健康管理与促
进类
健康管理 620801
医学营养 620802
中医养生保健 620803
心理咨询 620804
医疗设备应用
技术
620805
精密医疗器械
技术
620806
医疗器械维护
与管理
620807
康复工程技术 620808
康复辅助器具
技术
620809
假肢与矫形器
技术
620810
老年保健与管

620811
医疗器械经营
与管理
620812
财经商贸 财政税务类
财政 630101
税务 630102
资产评估与管 630103
49

公共事业
管理 财经商贸
财政税务类 政府采购管理 630104
金融类
金融管理 630201
国际金融 630202
证券与期货 630203
信托与租赁 630204
保险 630205
投资与理财 630206
信用管理 630207
农村金融 630208
互联网金融 630209
财务会计类
财务管理 630301
会计 630302
审计 630303
会计信息管理 630304
统计类
信息统计与分

630401
统计与会计核

630402
经济贸易类
国际贸易实务 630501
国际经济与贸

630502
国际商务 630503
公共事业 财经商贸 经济贸易类 服务外包 630504
50
管理 经济信息管理 630505
报关与国际货

630506
商务经纪与代

630507
国际文化贸易 630508
工商管理类
工商企业管理 630601
商务管理 630602
商检技术 630603
连锁经营管理 630604
市场管理与服

630605
品牌代理经营 630606
中小企业创业
与经营
630607
市场营销类 市场营销 630701
电子商务类
电子商务 630801
移动商务 630802
网络营销 630803
公共事业
管理 财经商贸
电子商务类 商务数据分析
与应用
630804
物流类
物流工程技术 630901
物流信息技术 630902
物流管理 630903
51
物流金融管理 630904
工程物流管理 630905
公共管理
与服务
公共事业类
社会工作 690101
社会福利事业
管理
690102
青少年工作与
管理
690103
社区管理与服

690104
公共关系 690105
人民武装 690106
公共管理类
民政管理 690201
人力资源管理 690202
劳动与社会保

690203
公益慈善事业
管理
690209
网络舆情监测 690204
公共事业
管理
公共管理
与服务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务管理 690205
行政管理 690206
质量管理与认

690207
知识产权管理 690208
公共服务类 老年服务与管 690301
52

社区康复 690304
幼儿发展与健
康管理
690306
公共事业
管理
电子信息
大类 计算机类
计算机应用技

610201
计算机信息管

610203
电子商务技术 610214
53
天津美术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
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院校依法招生,结合我院实际
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
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 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 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 4 号;
 天津市河北区志成道 7 号
 学校代码:10073
 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由中国近代教育家傅增湘于 1906 年创办。学院几易
其名,于 1980 年 2 月由天津市政府批准更名为天津美术学院,是一所
办学历史悠久,颇具特色,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美术院校。学院校园
占地面积 188 亩,校舍建筑面积为 16 万多平方米。分为天纬路、志成
道两个校区。
我院于 1984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有美术学、设计学、艺
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艺术
硕士(MFA),包含美术、艺术设计两个培养领域。我院目前有三个一
54
级学科,美术学、设计学(均为市级重点学科)和艺术学理论,设有
中国画、中国画(书画鉴定与修复)、书法学、绘画(油画)、绘画
(版画)、雕塑、绘画(壁画)、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服装与
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设计)、环境设计、产品
设计、实验艺术(影像艺术)、实验艺术(综合绘画)、实验艺术(移
动媒体艺术)、摄影、动画、动画(动画创作与编剧)、美术学(美
术史论)、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公共艺术
等 24 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学院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拥
有国家级特色专业 2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美术学
实验教学中心)1 个;天津市重点建设学科(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2
个;市级品牌专业 5 个;市级战略新型产业专业 1 个;市级教学团队
(版画系、油画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
造型基础)7 个;市级及校级精品课共 28 门。学院占地 10.0 万平方
米,建筑面积 15.1 万平方米,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各类在
校生 4800 余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一批海内外享有盛誉、教学严谨的美术
教育家和知名学者。我院目前共有专任教师 300 余人、外聘教师 100
余人,还聘请了 20 多位美、法、德、日等国的著名学者及国内著名
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我校与国内外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团体和艺术研究机构的学术交
流广泛,经常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常年同法国、比利时、德国、美国、
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美术院校开展项目合作,举行各
类讲座、国际工作坊教学和艺术品展示。我校同法国、德国、意大利、
美国等 9 所美术院校建立了互认学分的“3+1”和“2+1”学位项目,
55
每年定期互派优秀学生参加一学期及以上的国际交换生项目。同时,
我校还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设立了合作办学项目,每年招收 60 名数字
媒体艺术专业方向的新生,第一批学生于 2017 年顺利毕业。为了开拓
学生国际视野、丰富学习经历、深化学习效果,我校专设了国际交换
生培养激励资金。
面向未来,学院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遵循艺术
教育规律,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
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点,造就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才兼
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以沉静和进取的精神,以包容和开放的姿态,
努力将天津美术学院办成“有特色、有品质、有声誉的中国一流美术
学院。”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
或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
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
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视觉传达设计 20 人。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七条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56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
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美术类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
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
美术类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院
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美术类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患有色盲者(色弱者慎重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其他
(一)专业考试
1、报名方法:
①网上报名及缴费:我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 2020 年 1
月 2 日(10:00-22:00)登陆网站(网址:www.tjarts.edu.cn)填写报名
信息并且缴纳报名考试费(注:考生必须在全市统一的高职升本报名
时已填报我院志愿方可在我院进行报名等相关工作,否则后果自
负)。网上报名缴费后,一律不退还报名考试费,请考生慎重考虑后
再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工作,我院现
场确认时不再接受无网报或缴费的考生。
②现场确认:
57
A、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的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
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
件(退役考生还须携带服义务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我院网上报
名号、文化报名的考生号。
B、考生于 2020 年 1 月 4 日(上午 10:00-11:30)到天津美术学院进行
现场确认(由于需照相不允许代报)。
C、经初审合格后我院发放专业准考证。
2、报名考试费:180 元整
3、考试时间:2020 年 1 月 5 日(请自备 4k 画板,考试用具自带)
4、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创意设计、设计分析、素质测试(该科目
不计入总分)
5、专业考试总分为 200 分,素描、色彩各科满分为 60 分,创意设计
与设计分析总分值满分为 80 分。
6、专业考试后我院将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
(二) 文化考试:考生按天津市统一规定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
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招生委员会、纪检
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录取时按专业总分与文化课总分
(不分文理科)的综合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综合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总分÷文化满分
×30
第九条 学院于 4 月份中旬公布录取情况,请考生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58
第十条 英语为我院外语教学语种,学生通过学院规定的英语考试方
可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我院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和在学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学费 12000 元/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应按照规定每
年按时缴纳学费,否则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教材及住宿等其
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
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美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天津美术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
理。
第十三条 我院高职升本科学制二年。
第十四条 学院设有覆盖面达 32%的多种形式的奖学金;设有国家助
学贷款;设有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
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身体或其他方
面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不
论何时,立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0 年度我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
59
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话:022-26241719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 4 号 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141
60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
生,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
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开展
高职升本科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以下简称“珠江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87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 2 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成立于 2006 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
财经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独立学院模式和机制合作
建立的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举办方之一的天津财经大学系
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另一举办方广东珠江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大型企业集团。
61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毗邻津蓟
高速公路。校区占地面积 900 亩,办学设施完备。学院管理严格规范,
秉持“以学生为本、以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
视野、创新与追求卓越精神、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潜质的应
用型人才。学院设有 46 个专业及专业方向,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文
学、教育学、工学、艺术学领域,学科体系完备。在校生 1 万余人,
生源范围涵盖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珠江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并监督招生工作
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珠江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其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珠江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
设置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制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数
文科 理科
工商管理 25 25
旅游管理 25 25
62
第七条 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学院学费标准:工商管理、旅游
管理专业 15000 元/生/年,住宿费标准:1500 元/生/年。如政府对当
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
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
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
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
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九条 报名方式及其他
一、文化报名:考生须按天津市统一规定,完成网上报名与现场
确认等手续。
二、专业课报名与考试
63
(一)报名方式:
专业课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报名前,考生须仔细阅
读珠江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的《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
科招生章程》与《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内容。
(二)报名程序:
请报考我院考生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8:30 至 16:30 到天津财
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 25 号)A 座一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的
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报考
须知》。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分为主证和副证。完成报名的考生,由工作人
员发放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凡领取主证的考生,我院将为其安排
考场及座位,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号及座位号将在副证上显
示,副证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
手续者视为放弃报考。
(三)专业课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2020 年 1 月 5 日,上午 8:30 至 11:40。
2.考试地点
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 25 号)(考场号及座位号请查看准
考证副证)。
64
3.考试科目
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均需参加管理学原理、经济学两门考试,
各考试科目满分为 100 分,总分 200 分。
考试大纲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4.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珠江学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三证"(专业课考
试准考证主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请
考生务必牢记。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珠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
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
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
据,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
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退役考生、免试推荐考生的录取,执
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
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或语文基础
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65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
语)教学专业课程,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
户口本复印件)和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
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以书面形
式向学院请假并征得学院批准。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
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日
常管理规定》、《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 珠江学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
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目前,学院设有覆
盖面达 20%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学金。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
经大学珠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
定在毕业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珠江学院
66
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
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0 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
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珠江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天津
市招生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珠江学院有关
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
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珠江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
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电话:022-22410821 22412000
传真:022-22410864
邮编:301811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 2 号
67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等法律法规和《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的有
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3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大学和天津仁爱
集团合作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招生和
独立财务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天津市团泊新城,
团泊湖自然风景区内,校园占地 1000 余亩,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教
学楼、实验楼、大学生活动中心、运动场、体育馆、学生宿舍、学生
食堂、浴室和其他生活服务设施。校区交通便捷,环境优雅。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秉承天津大学“严谨治学,严格教学
要求”的“双严”办学方针,坚持 “德育为先、育人为本、能力为重、
全面发展”的办学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紧紧依托天津大学
优质的办学资源和先进的办学理念,通过加强专业建设和深化教学改
68
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学
校毕业生考研率逐年攀升;就业率连续八年在 93%以上。2010 年学校
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2013 年 7 月,我校作为全国首批第一所独
立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规范验收,受到专家组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
2016 年学校被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师资队伍建
设优秀奖。2017 年学校被天津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为 2017-2020 年天津
市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招
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学校成立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
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规定,实施具体招生工
作。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称“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
高职升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 160 名(招生计划以当年天津
市教委下达计划为准),其中动画专业 80 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80 名。按照津发改价费[2013]449 号和津发改价费[2018]603 号文件
规定,我校学费标准:动画专业 22000 元/生·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
业 18000 元/生·年,住宿费 1500 元/生·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
以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当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五条 报考我校 2020 年高职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天津市教
育招生考试院制定《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有关报
69
考条件,须完成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报名相关手续,
填报我校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完成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第六条 动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艺术学概论》;化学工程
与工艺专业考试科目为《无机化学》、《化工原理》。
第七条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参考书目等内容详见天津大
学仁爱学院招生网公布的《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报
考须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
规定。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将考生文化课成
绩*50%和专业课成绩*2.25*50%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教育
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退役考生和推免生根
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
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
第十条 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规定。投档
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
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科目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科
科目顺序为“英语、语文”,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英语”。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我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均为英
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
70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
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大学
仁爱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注明专
科起点本科);对符合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要求的毕
业生,授予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
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
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有关
文件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依据《天津大学仁爱
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制度,每年有 35%以上的学生受到表彰
和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 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
生)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 元/生)等三十余种。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0 年天津大学仁爱学院高职升本科招
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
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71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
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
进行招生相关的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
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如下:
网址:http://www.tjrac.edu.cn
E-mail:zs@tjrac.edu.cn
电话:022—68579988
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邮编:301636
72
2020 年南开大学滨海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保证我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
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招生信
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二、学院代码:13663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 634 号
六、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七、学院基本情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
学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国有天津市港容城市环境开发有限公司合作
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
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
本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学院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组成,
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
第五条 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本科招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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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30 人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七条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
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
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
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
高专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色盲或者色弱者。
二、报名方式及其他
(一)专业考试
1、报名方法:
①网上报名:考生请于 2020 年 1 月 2 日至 1 月 3 日登陆网站(网
址:http://binhai.nankai.edu.cn/zs ) 填写报名信息。
74
②现场确认:
A、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
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
件、我院网上报名序号。
B、考生于 2020 年 1 月 2 日至 1 月 3 日(8:30-17:00)到南开大学
滨海学院行政楼 209 进行现场确认(不允许代报)。
C、现场确认时,同时接受考生现场报名
2、报名考试费:120 元整
3、专业考试时间:2020 年 1 月 7 日(请自备考试用具)
4、考试科目:速写、色彩、服装设计
5、专业考试总分为 200 分,其中速写满分为 50 分,色彩满分为
75 分,服装设计满分为 75 分。
6、专业考试合格线为 120 分。
(二) 文化考试:考生按天津市统一规定,到文化考试报名点办
理文化课报考手续。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
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
会各界的监督。我院只录取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
录取时按专业总分与文化课总分(不分文理科)相加计算综合分,
按照综合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当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
课成绩高者,若专业成绩仍相同,按照英语、计算机基础顺序,优先
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75
第九条 学院于 5 月份公布录取情况,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于 5
月 1 日后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第十条 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艺术类专业收费 22000 元/生/
年,住宿费 1200 元/生/年;教材等其他费用,详见新生入学须知。政
府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
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
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
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中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三条 我院高职升本科学制二年。
第十四条 奖学金设立
1、学院设“公能”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其中,
“公能”奖学金为学院最高荣誉奖学金,奖金 10000 元;优秀学生奖
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为 3000 元、2000 元、1000 元;
单项奖学金,奖金 400 元。奖学金获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 24%;
2、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评定国家奖学金,奖金 8000 元;天津
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奖金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 5000 元。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身体或其他
方面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
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学生学习期满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南开大学滨
76
海学院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开大学滨海
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证书上注明“专
科起点本科”字样。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0 年度我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我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校园地国家
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
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话:022-63304918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 634 号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办公

邮编:300270
网址:http://binhai.nankai.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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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
大学天津城建大学高职升本科联合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等法律法规及《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
做好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
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
津城建大学(以下简称学院与“五校”)联合开办软件工程(080902)
专业“高职升本科”教育,办学地点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及中北天
软创业学院。
第三条 本章程是学院与“五校”联合向社会公布相关招生政策、
考试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学院与“五校”概况
1.学院概况。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是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隶属
于天津市教委具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学院以天津软件产业发展的
人才需求为导向,集合教育、科技、产业优势资源,以新成果、新课
程和新项目为主要内容开展教学,运用一流技术和设备搭建的教学实
践实训平台,培养多层次具有创新精神的适用性人才为主要任务。目
前,常驻年在校生近 7000 余名,年实训人次稳定在 11000 人左右,已
经成为聚集 140 家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全市高校并辐射全
78
国 79 所高校的全国最大的开放共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2.五校概况。天津工业大学(学校代码:10058)、天津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65)、天津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060)、天津职
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066)、天津城建大学(学校代码:10792)
五所大学,如需了解“五校”具体情况,详见各校官方网站。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与“五校”成立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生办公室是
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联合招生办
公室设在学院。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院协助
“五校”实施,统一进行招生宣传,统一实施专业考试,统一组织录
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 学院与“五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
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八条 学院与“五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
察部门监督,同时自觉接受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2020 年招生计划 1000 名。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城建大学招生计划理工类各 200 名;天津师范大学招生计划理工
类 140 名,文史类 60 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计划理工类 160
名,文史类 40 名。
第十条 根据《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第一
批次可以填报 A、B、C、D 四所平行学校志愿,这四所学校志愿之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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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关系,录取时机会均等。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学校的投档条
件时,则将考生的档案投到四个平行学校志愿中序号在前的学校;若
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则将会被投档到该学校。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
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专业考试由学院
与“五校”统一组织实施,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理工类为 C 语言程
序设计和软件工程概论;文史类为 C 语言程序设计和数字媒体应用基
础。文化考试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 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下,招生主管部门统
一组织下进行,施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
制。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生必须
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以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
试成绩*1.5+政策加分)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若在
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参加天津市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英语成绩达到
90 分及以上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在 425 分及以上)的考
生,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总成绩上加 10 或 20 分。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
与软件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或高级,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总成绩
上加 10 或 20 分。荣获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专业和文化
考试总成绩上加 10 分。以上加分项证明文件须在高职期间获得且真实
80
有效,如有诚信问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与
“五校”官方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 在规定时间内,被录取的考生须办理报到注册和入学手
续,未取得高职毕业证书的考生无法取得入学资格,逾期的考生视为
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复查
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由学院与“五校”
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缴费准则
第十九条 学费缴费准则
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
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 14000 元/年·生,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
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住宿费缴费准则
1.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
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 元/年·生,如有调整,
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2.第二学年,在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交纳当年的住宿费。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籍分属被录取“五校”。根据教
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由学院与“五校”
成立的联合工作办公室遵照《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进
行管理。
81
第二十二条 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学生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后,由
联合工作办公室负责并实施毕业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由学籍
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五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
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经学院考核合格可获得学
院颁发的相应等级学业水平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鼓励品学兼优、技能突出的学
生报考我院,激励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励志成才。
新生奖学金有关规定详见《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十四条 在学期间,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政府奖
学金,同时也可参评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助学金、明星员工奖,道
德风尚奖、团队创新奖等奖学金项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与“五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0 年学院与“五校”联合开办“高
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由学院与“五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2-58685050。
2.学院网址:http://www.tjise.edu.cn
3.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 399 号。
82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 年天
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文件要求,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
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政策、规定
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二、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 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 12105
五、学校地址: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 2 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
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
隶属于天津市政府。
学校占地面积 1000 亩,建筑面积 29.44 万平方米,教学做一体化
的实验实训场所 259 个,全校仪器设备两万余台套,其中大量是由德
国、瑞士、西班牙引进的先进生产型设备,价值逾 4 亿元人民币,遵
循“用最先进的设备培养最优秀的人才”实践教学的理念,打造各专
83
业组群多层次“教学工厂”模式。
学校本科、高职和技工学历教育涵盖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与服务、交通技术与服务、软件与通信技术、新能源、
经贸管理、文化创意与技术、应用语言等 9 大专业组群,现有本科专
业 17 个,高职专业 32 个、中职专业 2 个。现有在校生 1 万余人,毕
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 98.5%,非学历教育培训规模年均超过 2 万
人次。
学校秉承“崇实 求精 致良知”的校训和“海纳百川 敬业乐群”
的中德精神,始终坚持聚焦工业发展需求,传承“科学严谨、精益求
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致力于培养“政治过硬、技能精湛、诚
实守信、理性平和”的高级技师、一线工程师、大国工匠。2017 年,
学校获批首届天津市文明校园,“天津市 2017-2020 年硕士学位授予单
位立项建设高校”,被市政府确定为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
明确建设目标“到 2020 年,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力争成为达到世界先
进水平的应用技术大学;到 2030 年,力争成为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
学。”当前,学校正肩负着“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重要使
命,积极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力推进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
学建设。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
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和
84
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为机械电子工程(技能大赛
推免班)、机械电子工程(机电一体化方向)(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
院进行联合培养,在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学习)、自动化(技能
大赛推免班)、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方向)(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进行联合培养,在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学习)、自动化(计算机
控制技术方向)(与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联合培养,在天津
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学习)、飞行器制造工程、物流管理、通信
工程 8 个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网
站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课报名及考试安排详见《天津中德应用
技术大学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第九条 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
高职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奖项符合天津市教委相关规定且符合天津市
教委批准免试推荐项目的,可免试推荐到我校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
本科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推荐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手
续、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的原则; 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
程的相关规定; 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参加天津市 2020 年高职升本科
文化课、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考生(推荐免试及退役考生除外)必须参加我
校的专业考试,否则不予录取。且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志愿,
85
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重复填报我校及专业志愿的填报信息无效。
第十二条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文
化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数学、英语、计算机顺序,优先
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我校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物流管理专业学费为 4400 元/年,机械电
子工程(技能大赛推免班)、机械电子工程(机电一体化方向)、自动
化(技能大赛推免班)、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方向)、自动化(计算机
控制技术方向)、飞行器制造工程、通信工程专业学费为 5400 元/年,
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经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审
核批准录取的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凭
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相关事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
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
消入学资格。对未获得高职(高专) 毕业证书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八条 高职升本科(含联合培养)的教学计划均按照天津中
德应用技术大学教学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学生按照《天津中德应用技
术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管理相
86
关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至毕业标准的,颁发天
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对符
合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按照
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
第二十条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设有学生受益面达 30%以上的
奖(助) 学金,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的
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0 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高
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三条 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统一由学校招生
委员会按照本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郑重声明: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招生咨询人员的个人意见、建议仅
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考生对填报志愿负责;
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招生咨询人员作任何不符合招生规
定的承诺,同时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
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学校概不
负责。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二十五条 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 022-28776655; 28776099; 28776716;
87
传真: 022-28776655;
学校网址: www.tsguas.edu.cn
招生网址: zs.tsguas.edu.cn
地址: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 2 号
邮编: 300350
88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2020 年高职
升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一、招生对象
符合 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考试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层
次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报名考试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年)
学费
(元/
年)
学习地点 允许报考我校的高职专业
1 理科
机械电子工程(机电
一体化方向)
60 2 年 5400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数控
设备应用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
造、精密机械技术、材料工程技术、
机械设计与制造、计算机辅助设计
与制造、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电气
自动化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
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城市轨道交
通车辆技术等高职专业
2 理科
自动化(工业机器人
方向)
60 2 年 5400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
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
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自
动化仪表、液压与气动技术、建筑
智能化工程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
术、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机械制
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数控设备
3 理科
自动化(计算机控制
技术方向)
30 2 年 5400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
学院
89
应用与维护、应用电子技术、汽车
检测与维修技术等高职专业
4 理科 飞行器制造工程 30 2 年 5400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
术、飞行器维修技术、飞机电子设
备维修技术(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飞机结构修理、飞机机电设备维
修、机械设计与制造和机械制造与
自动化等高职专业
5 理科 通信工程 30 2 年 5400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通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
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
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等高职专业
6 理科 物流管理 30 2 年 4400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物流管理、铁路物流管理、交通运
营管理、物流金融管理、航空物流、
工程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
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
集装箱运输管理、快递运营管理、
物流信息技术、道路运输与路政管
理、港口与航运管理、港口物流管
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等物流相
关专业。
7 理科
机械电子工程(技能大
赛推免班)
30 2 年 5400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具体招生计划及免试条件以天津市教
委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8 理科
自动化(技能大赛推免
班)
30 2 年 5400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具体招生计划及免试条件以天津市教
委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90
合计 300
(一)招生专业、计划和招生范围 (8 个专业)
以上招生计划以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最终计划为准。
(二)报名及考试
1、文化课及专业课报名
(1)文化课报名
1.报考科类。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在
履行报名时,须根据本人情况,确定报考科类,并按照报考科类填报
学校专业志愿。(我校报考专业均为理科专业,请考生报名时选择理科
考试,考生文化课报名和专业课报名必须一致,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
个志愿,志愿之间不能调剂)。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5 日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
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
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3.现场确认。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招办规定的地点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
(2)专业课报名
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 8:30-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30 登陆我校招生网站(http://zs.tsguas.edu.cn)“考生必读”
一栏,点开我校高职升本科专业课网上报名链接,按照报名流程(填
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日期(2019 年
91
12 月 31 日 20:30 前)进行网上扫码缴费—在我校规定时间内下载打
印准考证)进行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后,考生
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30 前),通过“网上
扫码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60 元/人。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携带下载打印后的报名登记表来我校进行现场
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登记表中考生须知携带相应材料。(报名费一经
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缴费前认真阅读,后再缴费)。
2.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完成报名及缴费的考生携带下载打印的
报名登记表及相应材料于 2020 年 1 月 6 日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
确认。
3.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后。我校会在一定时间内开放下载准考证
入口,具体时间以我校招生网站(http://zs.tsguas.edu.cn)“考生
必读”一栏公布为准。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在规定考试时间携带
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我校进行专业课考试。
2、招生考试分为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
(1)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
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文化考试均为笔试,各科满分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
文化课考试内容和要求:各学科考试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
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各科考试大纲》为依据。
文化课考试时间:2020 年 3 月 21 日上午 8:00—10:00 高等数学、
10:30—12:00 计算机应用基础;下午 14:00—15:30 大学英语。
具体详见《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
92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负责组织,具体专业考试安
排详见学校招生网站。(http://zs.tsguas.edu.cn
1.机械电子工程(机电一体化方向)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机械电子基础,满分 200 分;
考试时间:2020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
考试地点: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考试范围:


专业基础
考试范围
所占
比例
参考教材
教材名称 出版社 ISBN 号 版本时间
1 机械设计基础 25% 机械设计基础 天津大学出版社 978-7-5618-4771-8
2013 年 9 月
第 1 版
2 机械制造基础 25% 机械制造基础 天津大学出版社 978-7-5618-4437-3
2012 年 9 月
第 1 版
3 电工电子技术 25%
电工与电子
技术基础
机械工业出版社 978-7111536857
2016 年 8 月
1 日出版
(第 1 版)
4 控制技术 25%
PLC 编程及应用(第
4 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978-7111446705
2014 年 1 月
1 日出版
(第 4 版)
注意事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黑色答题笔。
2.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方向)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专业综合,满分 200 分;
考试时间:2020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
93
考试地点: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考试范围:


专业综合
考试科目
所占比

参考教材
教材名称 出版社 ISBN 号
版本
时间
1 电工电子 60%
实用电工电子技术基础
(第二版)
中国铁道出版社
978-7-113-22
157-7
2016 年
2
电机原理及
拖动
40% 电机拖动与调速技术
北京邮电大学出
版社
978-7-5635-3
622-1
2013 年
注意事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黑色答题笔。
3.自动化(计算机控制技术方向)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专业综合,满分 200 分;
考试时间:2020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
考试地点: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考试范围:


专业综合
考试科目
所占比

参考教材
教材名称 出版社 ISBN 号
版本
时间
1 电工电子 60%
实用电工电子技术基础
(第二版)
中国铁道出版社
978-7-113-22
157-7
2016 年
2
电机原理及
拖动
40% 电机拖动与调速技术
北京邮电大学出
版社
978-7-5635-3
622-1
2013 年
注意事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答题笔。
94
4.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专业综合,满分 200 分;
考试时间:2020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
考试地点: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考试范围:


专业基础
考试范围
所占
比例
参考教材
教材名称 出版社 ISBN 号 版本时间
1 机械制图 25%
机械制图(航空航
天类)
天津大学出版社 978-7-5618-6329-9
2019 年
第一版
2 电工电子技术 20% 电工电子技术 科学出版社 978-7-03-041617-9
2011 年
第二版
3 机械基础 25% 机械基础 高等教育出版社 978-7-0404-1650-3
2015 年
第四版
4 航空航天概论 30% 航空航天概论
北京航空航天大
学出版社
978-7-5124-2488-3
2017 年
第四版
注意事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制图工具及
黑色答题笔。
5.物流管理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专业综合,满分 200 分;
考试时间:2020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
考试地点: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考试范围:
95
序号
专业基础
考试范围
所占比

参考教材
教材名称 出版社 ISBN 号 版本时间
1
仓储与配送
管理
40% 仓储与配送 科学出版社 9787030428813
2014 年
第一版
2 物流基础 30%
物流基础(第 3
版)
北京理工大学
出版社
9787568252300
2018 年
第 3 版
3 运输管理 30% 运输管理 机械工业出版社 9787111592211
2017 年
第一版
注意事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黑色答题笔。
6.通信工程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专业基础,满分 200 分;
考试时间:2020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
考试地点: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考试范围:


专业基础
考试范围
所占
比例
参考教材
教材名称 出版社 ISBN 号 版本时间
1 电子技术基础 50%
电子线路基础(第
二版)
西安电子科技大
学出版社
9787560624051
2010 年(第
二版)
数字电路与逻辑设

清华大学出版社 9787302467342 2017 年
2 通信原理 25% 通信原理 国防工业出版社 9787118087680
2016 年(第
二版)
96
3 嵌入式编程 25%
嵌入式系统原理与
应用:基于 ARM 微
处理器和 Linux 操
作系统
清华大学出版社 9787302283904 2012 年
注意事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黑色答题笔。
(三)成绩查询
我校专业课成绩查询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后,请关注我校
招生网站“考生必读”一栏。
关于涉及考生高职阶段的所学专业能否报名等涉及报考资格相关
问题可咨询 022-28776808,钱老师。咨询时间:8:30-11:30;13:30-16:
30。
97
天津体育学院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20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
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
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
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
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 16 号
(六)学校简介: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 1958 年,是面向全国招生
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经过 60 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
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
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 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
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现有 17 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艺术
学、管理学、理学、医学 6 个学科门类。1979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198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 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98
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
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 2017 年全国第四轮学科
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体育学学科前 5%,获得并列第
4 名的佳绩。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天津市和国家体
育总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诸多教学、科研奖项,多个全国
性重点研究基地和实验室;建成 2 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 门国
家精品视频公开课,4 门国家精品课程,8 门天津市精品课程;拥有享
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6 人,国家教学名师 1 人,教育部新世纪
人才 3 人;建有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和重点学科,数门市级精品
课以及市级教学团队。此外,在科研、竞赛训练、社会服务、对外合
作与交流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果,力争早日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
高水平、有特色的现代体育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
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
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
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 20 名,其中文科 18 名,
理科 2 名,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和运动康复专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
99
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参加天津市 2020 年高职升本科文
化课、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
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
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
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情况
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文科类
专业依次参考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理科类专
业依次参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
能调剂。
第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对身体或其他
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
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
慎重考虑。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市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各专业学
费标准如下:
 体育教育 4400 元/学年; 运动康复 4400 元/学年。
 注:以上为 2019 年执行的学费标准,2020 年如有变动,以天津
市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100
第十五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
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 EMS 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
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将颁发天津
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
位授予条例》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 2020 年我校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我校有关高职升本科
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zb.tjus.edu.cn/
电话:022—23015120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 16 号 邮编:301617
101
附件一:天津体育学院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招生专业
专 业 计 划 学 制 科

备 注
体育教育 18 人 二年 文科
运动康复 2 人 二年 理科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
2、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
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
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
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
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与手续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5 日登陆
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网
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核
对无误后提交。考生要在规定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
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
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及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与地点:
(1)2019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00——9:30,我校应届高职毕业
102
生进行现场确认。
(2)2019 年 12 月 27 日 9:30——15:00,其他考生进行专业考试
报名。
(3)确认及专业考试报名地点: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新校
区教学楼 A 楼 109 室;新校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
道 16 号)
3、确认及专业考试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须持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一份,1 寸同版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三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
毕业生提供应届高职高专毕业证明一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外校考生还须开具带有当年参加高考考生号的高职高专入学
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籍校招生办公章。
4、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体育教育专业 150 元/人,运动康复专
业 90 元/人。
 三、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2020 年 1 月 5 日(详见准考证),天津体
育学院(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 16 号)。
 (二)考试内容
 1、体育教育专业:
(1) 笔试:学校体育学 参考书目:《学校体育学》(全国普通
高等学校体育学类体育教育专业通用教材 刘海元主编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2)素质测试:100 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
103
 2、运动康复专业:
 (1)笔试:体育保健学 参考书目:《体育保健学》(姚鸿恩主
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专业考试成绩及查询:专业考试满分为 200 分,将于 1 月
20 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
 附件二:招生专业介绍
1、体育教育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
展的实际需要,具备现代教育与体育教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
实践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体育教学、课外运动训练与竞赛工
作、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以及体育锻炼指导等工作的复合型
人才。
2、运动康复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在学习基本医
学和人体运动科学知识基础上,系统掌握运动伤害防护与康复医学基
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并能胜任运动损伤防护和疾病康复治疗、教学,
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康复治疗师
和运动损伤防护治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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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狮学院2020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
合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天狮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
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天狮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
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天狮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859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翠亨路 128 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天狮学院(Tianshi College)是 1999 年由天津市教委批准,
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直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依托国际
化企业天狮集团,凭借世界科技文化进步成果和区域经济发展特色,
经过二十年办学历程,创建了具有全球战略思维和国内一流实践体系
的应用型大学。天狮学院以高质量、专业化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特色,
开设管理学、经济学、医学、工学、文学和艺术等六大学科,并规划
发展航空技术、电影技术、环境与健康、文化与旅游等市场急需的新
型专业。学校坐落在“京津走廊”的天津市武清区龙凤河畔,占地 3.2
105
平方公里,建成面积 210 万平方米。目前的天狮学院集大学校园、大
学产业园、国家 AAAA 级景区公园和文化中心为一体,成为国内校园建
筑面积最大、学用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天狮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
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
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天狮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 100 名,招生专业
为市场营销。
第七条 天津天狮学院高职升本科学费严格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
准的民办高校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5000 元/生·年,住宿标准:1500
元/生·年。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
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
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职升本科文
化课与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
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录取规定。
106
第十条 考生招收不设性别限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严格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
业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英语、数学或语文基础顺序,
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
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
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天津天狮学院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
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
和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
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
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天狮学院学生手册》有
关规定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六条 天津天狮学院高职升本科学制二年。
第十七条 天津天狮学院属于民办性质的高校,尚未开展国家助
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天狮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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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天狮学院有关
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天狮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天津天狮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
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
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0 年度天津天狮学院高职升本科
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狮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
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
部门审核,由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报考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ianshi.edu.cn
联系电话:022—82113117;022—82136122
招生办公室 E-mail: tianshizhaoban@126.com
学院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亨路 128 号
邮政编码: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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