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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爱考网 [2019-4-16]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安徽理工大学 2019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理工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人)
考试科目 招生对象 备注
护理学 2 年 100
医学基础综合
护理学综合
护理专业
助产专业
与安徽医学高等专
科学校联合培养,其
中 2 名计划单列用
于退役士兵
五、办学地址
淮南市泰丰大街 168 号(上课地点: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路 632
号,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芙蓉路校区)
六、招生对象及培养模式
(一)招生对象
1.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
生;
2.高职(专科)学生在校保留学籍入伍并退役的 2019 届护理、
助产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报考专业须符合招生范
围,详见招生计划)。
(二)培养模式
考生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我校本科专业,按照本科阶段人
才培养方案,学习 2 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享
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同等待遇。“专升本”学生学完本专
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发给相应专业
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毕业信息采集
2019 年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由应届毕
业生毕业院校负责通知、采集、审核考生基本信息(包括退役的应
届专科毕业生),考生填报、毕业院校采集审核时间为 4 月 16 日至
4 月 19 日(具体要求见毕业学校通知)。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考生持考生报名信息表(从毕业学校获取),填写报考专业
等信息并签名,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
生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 4 月 22 日-23 日 9:00-17:00 到
安徽理工大学(淮南市泰丰大街 168 号)舜耕楼 729 室进行资格复
审、缴费。
2.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高职(专科)护理、助产专业应
届或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
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原件、复印件;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
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
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护理、
助产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上述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当年未
取得证书者提供获奖文件)、毕业院校证明参加审核。
3.报名缴费:通过信息审核的考生方可缴费(120 元/生),逾
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八、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综合和护理学综合,两个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共 200 分。医学基础考察内容包括《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
两门课程,护理学综合考察内容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
学》、《外科护理学》三门课程。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 月 11 日
8:30-10:00 医学基础综合
10:30-12:00 护理学综合
(三)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安徽理工大学(淮南市泰丰大街 168 号),具体
考场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纲要及参考书目
详见安徽理工大学 2019 年专升本考试纲要。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已缴费考生,请于 5 月 9-10 日登录安徽理工大
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aust.edu.cn 打印专升本考试准考证。
九、录取
“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
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
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录取时间为 5 月下
旬。
(一)录取原则
1.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护理、助产专业高职(专科)
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
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
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
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 号)规定执行。
2.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
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
上的高职(专科)护理、助产专业应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公示
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
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
办[2014]2 号)有关政策执行。
3.退役的应届护理、助产专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专升本,经网上
信息填报、资格审查、考试后,在单列计划中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根据专升本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护理学综合》成绩高者。
(二)录取确认
拟录取学生名单将于 5 月 16 日-22 日在我校公示一周,所有拟
录取考生如放弃录取资格,须在 22 日公示结束前递交 2019 年普通
专升本考试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发送电子邮件至
192169634@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 0554-6632810。逾期则视为确
认录取。因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将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录取。递补录取考生公示无异议后,最终拟录取名单将于 5 月 31 日
报送省考试院。
(三)录取期间计划调整
录取期间,招生计划总数不再进行调整。总计划由免试录取、
退役士兵单列录取及笔试录取共同组成。
(四)录取通知书
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新生《录取通知
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十、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考生
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对比学籍系统未按时毕
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不符合条件或
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
厅按照规定处理。
十一、颁发证书
1.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安徽理工大学。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
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
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
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二、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
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
标准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860000 0554-6632810
招生网址: http://zs.aust.edu.cn
邮编:232001
十四、其它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非法以我校名义进
行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学校不组
织任何形式的“助考”辅导和培训,学校老师不参与任何机构的“助
考”辅导和培训。
2.监督举报方式:
安徽理工大学,举报电话:0554-6632915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举报电话:0551-63818220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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