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 |
本科专业名称 |
招收应届专科毕业生相同或相近专业 |
计划数 |
合计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历史与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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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教育 |
历史教育 |
15 |
50 |
3400 |
汉语言文学 |
20 |
思想政治教育 |
15 |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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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导游、旅游英语 |
30 |
95 |
5000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
初等教育 |
30 |
小学教育(语文) |
小学教育(语文)、初等教育(文科方向)、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 |
35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表演艺术(歌舞表演)、表演艺术(器乐方向)、表演艺术(舞蹈、音乐)、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30 |
105 |
10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装潢艺术设计、美术教育、动漫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30 |
环境设计 |
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装潢艺术设计、美术教育、动漫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30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表演艺术、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15 |
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主持与播音、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表演艺术(影视)、汉语言文学、文秘、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图形图像制作、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45 |
45 |
合计 |
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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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学费标准为暂定,以省物价局等部门核定为准;
2.专业及表中详细内容若有变动,以2014年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3.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五个专业为云南师范大学与昆明艺术职业学院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学年由昆明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管理与培养,住宿与教学地点均在昆明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学年由云南师范大学管理与培养,学生住宿与教学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