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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06普高专科应届生继续试行专升本政策
来源:红网-湖南日报 2005-9-29 【字体:小 大】

本报9月18日讯(记者张茧)记者今天获悉,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继续试行“专升本”政策,选拔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5%。合格的优秀学生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本科高校修满两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

  此次“专升本”选拔范围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电大普通班和2006年有三年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的成人高校)中,三年制的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的应届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30%,推荐对象各科成绩平均分要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30%;非英语专业学生必须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学生于2005年6月及以后参加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不得作为“专升本”的英语等级证书证明。各高校对要求参加“专升本”选拔而尚未获得合格的英语等级证书的学生,务必通知其参加2005年12月份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另外,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只能接收本校的“ 专升本”学生,不得接收外校学生。其余高校“专升本”由普通专科学校与本科院校联系,并正式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省教育厅强调,各接收院校一律不得向学生发预录通知和预先收费,否则严肃查处。“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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