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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政策出台 四六级不作英语证明
来源:fjsedu.com 2005-9-29 【字体:小 大】

2006年湖南省15%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可“专升本”,转入本科就读。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决定从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推荐对象各科成绩平均分要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30%    此次“专升本”选拔范围为全省普通高校(含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电大普通班和2006年有三年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的成人高校)三年制的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的应届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30% ,选拔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5%。推荐对象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30%;非英语专业学生必须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英语四六级成绩不作为“专升本”英语证明    学生于2005年6月及以后参加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不得作为“专升本”的英语等级证明。各高校对要求参加“专升本”选拔而尚未获得合格的英语等级证书的学生,务必通知其参加2005年12月份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五所大学只接收本校“专升本”    省教育厅明确: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只能接收本校的“专升本”学生,不得接收外校学生。其余高校“专升本”由普通专科学校与本科学校联系,并正式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

      院校不得发预录通知及预先收费    各接收学校根据选拔考试成绩,分专业按推荐报考本校学生总数的50%确定拟选拔名单。拟选拔名单须经合作的双方学校分别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名单。“专升本”学生接到通知书后,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省教育厅强调,各接收院校一律不得向学生发预录通知和预先收费,否则严肃查处。“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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