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1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浙教试院〔2021〕2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院校:
2020年度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院校综合评估结束,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申报继续开展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的所属院校综合评估基础上,核定浙江师范大学等30所院校2021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招生计划9495名,现予公布。
各助学院校要在核定的招生计划限额内,根据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住宿条件等情况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办学地址和条件等要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和宣传资料公布前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学校专业计划生源不平衡时,可在征求学生意见后自行调整。如果突破核定的招生计划,要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立德树人职责使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严格遵守独立自主办学原则,不得以联合或合作形式办学,不得转让办学权。要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不得通过中介或非本单位人员招生,不得以高额的招生工作经费挤占正常的教学、学生生活保障经费,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和恶意竞争情况的发生;不得向考生承诺毕业年限。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10日
附件
2021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一、省管助学院校(10所):
学校代码
院校名称
核定计划
0001
浙江师范大学
180
0002
浙江工商大学
200
0005
浙江东南外国语职业学校
200
0006
宁波大学
1300
0013
浙江科技学院
250
0014
浙江树人大学
300
0015
浙江农林大学
200
0016
浙江外国语学院
200
0020
浙江理工大学
300
0026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
合计
3330
二、市管助学院校(20所):
市地
学校代码
院校名称
核定计划
杭州市
0103
浙江新世纪经贸专修学院
500
0105
杭州之江专修学院
150
0108
浙江育人专修学院
100
0109
浙江三联专修学院
500
0110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
300
0116
浙江华川专修学院
100
0122
杭州前进专修学校
200
0128
杭州现代科技专修学校
200
0129
杭州育成专修学校
360
0135
杭州龙津专修学校
300
宁波市
0201
宁波工程学院
500
020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100
0204
宁波明州职业专修学院
200
温州市
0301
温州大学
500
0304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50
嘉兴市
0401
嘉兴市秀水经济信息专修学院
1000
湖州市
0501
浙江宇翔外国语专修学院
600
金华市
0701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00
台州市
1001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
200
丽水市
1101
丽水学院
205
合计
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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