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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陕西西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西安市招生考试网 2015-6-1 20:51:26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201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区县招生办、自考工作站、周至县教育考试中心,各助学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的通知》(考办函[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本次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书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在市教育考试中心领导下,成立2015年上半年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审查办证、信息管理和后勤安保三个小组,具体实施办证工作任务。
1.审查办证组职责:负责网上申办考生的信息审核和初审课程替换、免考、笔迹鉴定以及办证资料的归类、统计和上报、替换课程以及实践合格成绩的查询工作。
2.信息管理组职责:负责申办和初审期间的信息修改以及有关数据的上传工作。
3.后勤安保组职责:负责申办、初审期间的治安保卫、办证收费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申办条件
1.凡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合格的考生。
2.考试课程审查以新的专业计划为准,剩余的旧课程可按替代原则执行。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公安部门证明材料;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到,无法在网上合并档案;规定的实践课程考试未通过。
三、考生网上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申请时间:6月10日至6月30日(主考院校是西安外国语大学的考生,请于6月15日至6月30日申请)。
(二)网上申请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阅读申办毕业证书须知。
2.考生核对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对考试期间使用姓名不一致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公安部门出具更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必须有照片并加盖公安部门的骑缝章;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修改信息时间分两个阶段,分别为6月10日至19日交到文艺南路194号408室(期间周六、周日休息);6月24日至30日(期间周六、周日上班)交到文景北路3号。修改信息完毕后考生方可再按照流程提示在网上进行毕业证申请操作。考生基本信息错误将导致毕业证书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所以请考生认真核对。
3.考生在网上完成提交申请后,打印一份“毕业申请表”。
4.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必须打印一份“免考课程审批表”。
四、收取考生申请材料时间及程序:
(一)收取考生申请材料时间:6月24日至7月1日(期间周六、周日上班),助学单位、自考工作站(招生办)具体收取材料时间自定。
(二)收取申请材料程序:
第一、对于申请本科专业的考生,到“专科证书审验处”核查专科毕业证书。
要求提供材料:
1.每位考生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核查专科证书并打印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专科毕业证书无法打印出《注册备案表》的请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于2004年前的陕西自考毕业证书和学历文凭毕业证书可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核查并打印“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查询认证”单;连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须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申办专业、准考证号)一并上交。
2.专科毕业证书上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申请的本科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另外附加户籍证明一份。
第二、对于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申报材料时先到“免考课程审验处”核查免考材料。要求持网上打印的“免考课程审批表”及用于免考课程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收取考生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对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材料同《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批表》,进行装订、盖章。
第三、以上两项手续完成后,到相应专业“资料审核组”核查课程。要求考生持“毕业申请表”、替换课程的成绩单,根据“2011版自考专业计划”及替代原则判断考生是否通过所有课程,并收齐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盖过章的“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盖章签字的“免考课程审批表”。
第四、自考不允许专、本科同时申请,申请本科证书必须持有专科证书原件。
第五、集体单位统一申请毕业证书时,须将考生资料装入个人信封袋按专业整理,有免考资料和有专科毕业证书资料的,则按原件在上复印件在下的顺序整理,审核完成并在复印件上盖章后,再装入考生个人信封袋。考生个人信封袋右上角必须注明助学单位、自考工作站(招生办)名称,左下角注明考生申办专业、姓名、准考证号。
集体单位申办时,除考生申报材料外,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以及考生花名册(分专业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并于6月24日至7月1日下午三点前,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文景北路3号)上报毕业生申请材料。
五、加强管理,做好办证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办证工作的重要保障。办理毕业证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环节,办理毕业证书网上初审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审核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学习新规定、新程序、新办法,按省考试中心办证工作要求,程序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管理,严格审查,各区县工作站、助学单位是考生成绩和基本信息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考生成绩和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3.加强保密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档案交接手续,妥善保管好毕业生档案材料,圆满完成本次办证工作。
4.强化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热情为考生服务,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对办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沟通,妥善处理。在考生申办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维护考生权益,树立招生考试工作的良好形象。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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