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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

来源:厦门大学 [2019-2-18]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厦门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

厦门大学 2019 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初试、复试内容及要求
特别提示:音乐表演专业所有方向复试一律要求背谱演奏(唱),且不得使用伴奏带。
一、钢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选自肖邦 op.10,op.25 练习曲一首(op.10 第
三、第六首;op.25 第二、第七首除外);
2.选自巴赫平均律中一套前奏曲与赋格;
3.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需选自海顿、莫
扎特、贝多芬作品);
4. 自选乐曲一首(除肖邦练习曲、巴赫平均律、
古典奏鸣曲外均可)。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
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
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
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
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键盘及侧面人身,演奏前
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二、手风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高级水平练习曲一首;
2.复调乐曲一首;
3.外国大型乐曲一首;
4.中国大型作品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
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除了大型乐曲协奏曲可用钢
琴协奏,其余作品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
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
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
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
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
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手风琴及正面人身,演奏
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钢琴协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三、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练习曲一首(须选自《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
作品集第二套》八级(含)以上曲目);
2.复调作品一首(须选自《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
级作品集第二套》八级(含)以上曲目);
3.中国大型作品一首。
4.外国大型作品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
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视
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
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
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
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
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键盘及侧面人身,演奏前
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双排键电子琴可自备或由
我校提供(我校提供用琴
型号为:雅马哈 ELS-01C);
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
四、小提琴 中提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小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
调各一组;
2. 从巴赫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或组曲中任选一
个乐章;
3. 自选中外大型协奏曲快板乐章(通常为第一或
末乐章)或中外技巧性乐曲一首。
中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
调各一组;
2. 从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组曲中提琴改编版任选
一个乐章;
3. 自选协奏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通常为第一乐
章)或中外技巧性乐章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仅限钢琴伴奏;视频须按规定
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
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
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
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
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小(中)提琴及演奏者全
身;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五、大提琴 低音提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大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
小调各一组;
2. 从巴赫无伴奏大提琴奏鸣曲或组曲中任选一
乐章;
3. 大型协奏曲快板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
小调各一组;
2. 自选乐曲一首(例如协奏曲或奏鸣曲快板乐
章等)。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仅限钢琴伴奏;视频须按规定
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
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
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
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
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大(低音)提琴及演奏者
全身;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六、管乐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 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组;
2. 演奏不同风格乐曲两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
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
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
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七、竖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自选四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组;
2.一首练习曲;
3.自选乐曲一首(选自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作
品);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
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
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
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乐器可自备或由我校提
供。须为独奏,不得带伴
奏。
八、打击乐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自选马林巴和小军鼓曲目各一首。
1.考生自选马林巴和小军
鼓各一首与初试不同曲目
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
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不得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
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
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
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
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不得伴奏;我校提供马林
巴、小军鼓及定音鼓,如
需其他乐器请自备。
九、声乐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以下 A、B 任选一组,每组二首
A:美声唱法:1.一首中外艺术歌曲;
2.西洋歌剧咏叹调一首(原文、原调
演唱)。
B:民族唱法:1.自选中国民歌或创作歌曲一首;
2.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原调演唱)。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
选初试曲目演唱(按
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唱, 仅限钢琴伴奏或清唱;视频须按规
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
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
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使用扩音
设备,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
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演唱时须面对镜头,画面须包含考生全身(从头到
脚完整正面角度);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钢
琴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
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
仅限钢琴伴奏或清唱,
伴奏者自备(仅限 1 人
伴奏)。
十、二胡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 传统二胡独奏曲一首(具有地方风格的二胡独
奏曲,或者刘天华先生创作的二胡独奏曲均可);
2. 现代二胡独奏曲一首(当代作曲家创作的二胡
独奏曲或者由小提琴曲目移植的二胡独奏曲均
可)。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
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
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
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一、笛子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自选梆笛、曲笛曲目各一首(传统、现代曲目不
限)。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
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
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
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二、琵琶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自选刘德海《每日必弹》练习曲一首;
2.自选琵琶文曲武曲或现当代琵琶名曲二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
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
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
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三、扬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自选一首练习曲;
2.近现代中国扬琴作品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
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
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
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四、古筝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古筝双手练习曲一首;
2.传统古筝乐曲一首;
3.1980 年后创作的古筝乐曲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
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
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
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五、埙(含陶笛)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古典风格传统埙曲一首;
2、1980 年后创作或移植陶笛乐曲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
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
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
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
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说明:埙是陶土类闭管乐器的总称,陶笛是埙的主要发展形态属于埙类乐器(原为哨埙或哨
口埙),因陶笛名称在两岸交流中大量使用约定俗成而被广泛采纳。
十六、笙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自选传统笙、加键笙曲目各一首(传统、现代曲
目不限)。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
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
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
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
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七、唢呐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自选两首不同调性的唢呐独奏曲(传统.近现代曲
目不限)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
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
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
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
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
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
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
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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