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艺考 - 美术专业 - 正文

2016重庆工商大学美术类录取原则和专业成绩要求

来源:重庆工商大学 2016-1-9 11:15:15

2016重庆工商大学美术类录取原则和专业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联考专业成绩÷联考专业总分)×6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和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4.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两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动画等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150分制,外语非150分制的情况下,折算为150分制)。

5.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对部分专业的录取有强制性特殊规定的,以相应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校考

我校在各省设立的校考考点只允许该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

1.我校专业考试科类为素描、色彩,其中素描、色彩各为150分,总分为300分。

2.参加我校美术设计类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本人寄发《重庆工商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校考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专业成绩。

 



  • 上一篇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