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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台州学院美术类校考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

来源:台州学院 2015-12-30 17:41:58

美术类校考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

  (一)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两门,总成绩为200分。两门考试科目所占总成绩的比例为:素描占50%,色彩占50%。

  (二)合格证按1:4比例发放。

  (三)在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四)江西、广西、福建三个省份美术类招生采用校考方式,仅招艺术文(浙江省美术类采用省统考成绩,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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