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
考试及评分工作结束后,学校在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zsb.gdufe.edu.cn)开放校考成绩查询系统,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通过招生办官网、官微等途径公示校考合格考生名单。
六、录取原则
(一)使用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省份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生源省(市)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排位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统考(联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生源省(市)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60%,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专业统考(联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3.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等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生源省(市)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
广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艺术类校考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40%+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专业水平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2.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与申诉
1.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考试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邮编:510320)
咨询电话:020-84096844
传 真:020-84096069
电子邮箱:zsbbg@gdufe.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uf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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